房客
明末至解放前保安族社会中农民阶级的一个阶层。其来源主要为破产流落该地的农民及当地的孤儿与无房地、无依靠者。政治经济地位较长工略高,稍有自由。租种土地,与贫苦农民一样遭受剥削与压迫。平日要承应地方头人的差役,向寺院交纳土地税(响卡),向官府交纳银两和牲口草料。若为地主招纳,全家人须住进地主家,租种一些贫瘠的土地,收成的一半交给地主,并要世代为地主进行无偿劳动。解放后已不存在。
明末至解放前保安族社会中农民阶级的一个阶层。其来源主要为破产流落该地的农民及当地的孤儿与无房地、无依靠者。政治经济地位较长工略高,稍有自由。租种土地,与贫苦农民一样遭受剥削与压迫。平日要承应地方头人的差役,向寺院交纳土地税(响卡),向官府交纳银两和牲口草料。若为地主招纳,全家人须住进地主家,租种一些贫瘠的土地,收成的一半交给地主,并要世代为地主进行无偿劳动。解放后已不存在。
①金代女真语,“无赖”之意。金代女真人多有以此命名者,如※完颜宗雄、完颜玠均本名谋良虎。 ②见“乌林答晖”(341页)。
?—550北周宗室。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又名弥俄突。周文帝※字文泰子。幼而敏达。年10岁,诵孝经、论语、毛诗。后与明帝宇文毓俱从师卢诞,学礼记、尚书。西魏大统十六年(550)封武邑公,邑2
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孛儿只斤氏。※俺答汗孙,※不彦台吉长子。领土默特属部巴岳特。驻牧于山西天成(今天镇)、阳和(今阳高)以北的野马川,距明塞200余里。隆庆五年(1571),明蒙通和,受明封为指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中统五年(1264)开始定籍。专司巡逻地方、缉捕盗贼、执械护送过境官府纲运及流徙罪犯。自诸色户计中每百户取中户一人充役,原承担的包银、税粮由其余99户分摊,并免杂泛差役。值役时初持闷
522—591西魏、北周、隋官员。字世略。西平乐都(今青海乐都县)人。先世为河西鲜卑秃发氏,太武帝时归北魏,赐姓源氏。北魏太府少卿源纂之子。初仕魏为秘书郎,寻加征虏将军。其父被高氏诛于河阴后,脱身,匿
见“吉囊”(681页)。
见“毕拉尔”(756页)。
满语音译。清代八旗满洲、蒙古、汉军中勋臣封爵之一。顺治四年(1647),以半个前程改称拖沙喇哈番。乾隆元年(1736),在原设公、侯、伯之下,又增设子、男、轻车都尉、骑都尉、云骑尉五爵以从古制。遂以此
僜语音译。旧时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社会习惯法之一,即神判(亦称神断)。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凡因偷盗及私通等事引起纠纷,双方各执一端,事理难明,经调解无效时,即由巫师主持通过神判辨明真伪是非,进行最后裁决。
明代云南蒙化府(治今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土官。永乐十三年(1415),袭蒙化州判官。正统五年(1440),上粮捐升府同知,仍掌州事。因从征麓川有功,晋四品衔。又以功擢土知府,旋升从三品、散官亚中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