扈伦
见“忽刺温”(1488页)。
见“忽刺温”(1488页)。
金将领。上京路(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猛安人。女真族。夹谷氏。明昌五年(1194)进士。由泰州防御判官,累官刑部主事,改蓟州副提控,驻军大名(今河北大名县)。迁翰林待制,为宿州提控。率部镇压山东反金起义军
见“鞑靼”(2488页)。
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寺院。藏名“绛钦却科林”,意为“大慈法轮寺”。地在甘孜州理塘县。明万历八年(1580),由三世达赖锁南嘉措创建。寺院雄伟,有殿堂400余座,内藏文物甚多,著名的丽江理塘版大藏经及
湖名。藏语音译,意为“天湖”,蒙语称“腾格里海”。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以北当雄县和班戈县间。面积1993平方公里,有波曲等水注入其间,为西藏第一大湖,全国第二大咸水湖,亦是著名佛教圣地之一。
参见“木特斡里伯克”(260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与本部左翼中旗同牧。牧地见※“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左翼中旗”。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康熙三十年(1691)卓特巴从子额尔德尼衮布迎觐多伦诺尔,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世
参见“议榔”(614页)。
见“遯水”(2459页)。
见“别乞”(3) (1069页),“妣吉”(1260)页。
佤语音译。“克里姆”意为“大伙做”,“麻”即“耕地”。解放前云南省西盟佤族地区对合伙耕种的称呼。佤族社会虽以个体家庭为经济单位,但普遍存在二三户联合耕种,其原因有:耕地为双方所有,一方缺乏土地、种子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