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野
见“扎也”(190页)。
见“扎也”(190页)。
见“梁后”②(2125页)。
爵名。清代宗室封爵中第三等之称。多罗,沿用满语,郡王,沿袭古代皇族封王之名,两合而定此名。册封郡王,授镀金银册,以为延后。崇德元年(1636),始立此爵。顺治六年(1649),增定为10爵,定郡王一子
藏语音译,意为“差奴”。解放前四川西部和西藏昌都藏族地区农奴中的一个等级,与西藏其他地区“囊生”相似,无任何生产资料,在农奴主家中终生为领主服务的奴隶。主要来源于破产的差巴(支差的人)、堆穷(小户)以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皆设有瓦里。抹骨古等为辽穆宗※延昌宫下之一瓦里。
白族传统歌舞集会。白族称“观三南”。每年夏历四月二十三至二十五日,以村为单位组成数十人乃至上百人的歌舞队伍。两前导手执杨柳枝和牦牛尾或花手巾,即兴而歌,其后紧随乐队,唱队,舞队,沿着洱海边的村寨载歌载
清末新疆柯尔克孜族千户长。光绪四年(1878),清政府将帕米尔地区军政中心从郎库里移至木尔加布后,与库鲁木旭伯克一起被任命为当地行政长官,管辖喀拉库里、郎库里、木尔加木、阿尔楚尔、地西都完和阿克苏(今
见“答儿罕”(2238页)。
1775—1840清代文史学家。安徽黟县人。字理初。道光举人。家贫力学,性情狷介。勤于疏记,学主求是。为学广及经、史、诸子、医理、天文、释典、道藏各个部门。所著《癸巳类稿》、《癸巳存稿》最著名。两书史
藏语音译,意“租地”。一般指旧时西藏※三大领主、寺庙僧尼出租给农奴和农奴间相互出租而收取定额租的土地。在西藏土地总面积中所占比例不大,是劳役地租的一种补充形式。租额大都每年每亩耕地收租粮一克,约28市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共1920597人(1990年统计数),主要分布在吉林、黑龙江、辽宁3省,少数散居于内蒙古和北京市等地。与古朝鲜、高句骊有渊源关系。其远祖本居辽东地区和朝鲜半岛北半部。高丽国亡后,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