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总
旧时低级军官名。始设于明代,为千总下一级武官(千总以上为总兵)。驻守京师的京营兵三大营,均设千总、把总等领兵官。清代,绿营兵编制,营以下为汛,由千总或把总统领。秩正七品。次把总一级者称外委把总,简称外委。清代四川、云南等地土司亦设此武职,称土把总。
旧时低级军官名。始设于明代,为千总下一级武官(千总以上为总兵)。驻守京师的京营兵三大营,均设千总、把总等领兵官。清代,绿营兵编制,营以下为汛,由千总或把总统领。秩正七品。次把总一级者称外委把总,简称外委。清代四川、云南等地土司亦设此武职,称土把总。
即“恩滚库蒙”(1871页)。
见“杨赛因不花”(980页)。
旧宗名。原西藏地方封建割据势力波密嘎朗王建立的行政机构。藏波战争后成为拉萨色拉寺领地,改称墨脱宗。见“墨脱”(2508页)。
清代包衣禁卫军之一。以鸟枪马甲编设,分为陈枪营、新枪营,附属包衣骁骑营,隶总管内务府大臣。陈营兵102名,新营兵498名。缺出,由都虞司官会同该参领传集应挑之人挑补之。雍正九年枪营,附属包衣骁骑营,隶
内蒙古地区寺庙名。蒙古语称“布特苏木”,也称“包头召”。位于包头市东河区召拐子街。约建于清乾隆年间(1736—1795)。砖木结构,为以圆木支撑的西藏式二层楼房。一楼为经堂;无隔墙;二楼供释迦牟尼;护
土司名。一作永顺等处军民宣慰司。元至大三年(1310),改永顺路置永顺等处安抚司,治所在今湖南永顺县东南。至正七年(1347),升宣抚司。明洪武五年(1372,一作六年),永顺宣慰(抚)使顺德汪伦、堂
瑶语音译。亦称“班律”,俗称“石牌法律”。解放前广西大瑶山瑶族各个石牌组织(有以村寨为单位或若干村寨联合组成)制定共同遵守的法律条文。各个石牌组织所制定的条文多少不一,少则数条,多则十数条。条文虽简,
清代臣爵的别称。以与宗室之爵区别。自后金天聪八年(1634)创立公爵(称※民公)起,至乾隆十六年(1751)增补恩骑尉止,其爵名依序为:公、侯、伯、子、男、轻车都尉、骑都尉、云骑尉及恩骑尉,共九爵。其
蒙元时期蒙古官名。又译“忽剌孩赤”、“呼拉干齐”。“忽刺罕”意为“盗贼”,“赤”意为“司事人”,即捕盗人。《元史·兵志》:“捕盗者,曰忽刺罕赤”。宋开禧二年(1206),蒙古建国后,委专人执掌该事宜,
书名。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刊印。1卷。书首载有云南昆明县儒学教谕刘发祥序文。书中详述元代云南行省平章政事※赛典赤·赡思丁及其子孙的治滇功绩。赛曲赤自至元十一年(1274)任平章政事,在滇6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