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们河卫
见“列门河卫”(719页)。
见“列门河卫”(719页)。
①清世宗胤禛年号。1723—1735年,凡13年。 ②习惯以年号代帝号,指清世祖胤禛(1706页)。
高句骊国官号。①始见于《后汉书》、《三国志》,为高句骊王家官名,序列第七等级(《北史》、《周书》等言高句骊“大官”凡十二等,中无其名,只载有太大使者、大使者、小使者)。位在※“优台”(或优台丞)之下、
契丹族习俗。详见“讨赛篱”(614页)。
官名。清代内务府武备院下管辖箭匠之官。初称备箭※固山达。康熙三十八年(1699),不分正从定为八品。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称司矢。四十四年(1779)定:正职给六品顶戴,令戴蓝翎,支武职七品双俸
见“耶律夷列”(1309页)。
见“忽鲁合真”(1490页)。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方言音译。又称龙崩崩路,意为“高骨头”、“白骨头”,旧时珞巴族区分等级的俗称。与※“龙崩阿札拉”(黑骨头)相对称。凡没有沦为奴隶,没混入低贱血统或没有违犯过氏族外婚禁忌的氏族成员,例如
①古代契丹部落首领的称呼。※奚(又作库莫奚)毗临契丹,首领亦称辱纥主。据《旧唐书》和《辽史》等记载,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契丹部落联盟首领※窟哥、奚部落联盟首领※可度者率部附唐,唐以契丹地置※
①见“塔木卫”(2156页)。 ②见“脱木卫”(2081页)。
始征田赋之地。指清代旗民垦荒成熟的地亩,按规定起征钱粮。“升科”亦名“起科”,分旗垦起科和民垦起科。康熙十五年(1676)定,各省报垦荒田荒地,应按水田六年、旱地十年为期予以升科。雍正(17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