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达克王统记
书名。原为藏文手抄本。未署撰者姓名。收在德国弗朗克1914—1926年所著两卷集英文版《印、藏古代文物》中的第2卷。前半部记载吐蕃王朝崩溃后,部分吐蕃王族逃往阿里、拉达克情况,但以阿里地区为主,着重记述这些王族传承、重兴佛教,特别记载吐蕃王族自吐蕃末期至18世纪未19世纪初管理阿里及拉达克的历史。后半部则记今拉达克地区王统政教历史。书中涉及许多边疆历史地理史料。从全书看,似非一时一人所撰,有拼集之迹。此书两卷集数年前又有缩印重版本发行。
书名。原为藏文手抄本。未署撰者姓名。收在德国弗朗克1914—1926年所著两卷集英文版《印、藏古代文物》中的第2卷。前半部记载吐蕃王朝崩溃后,部分吐蕃王族逃往阿里、拉达克情况,但以阿里地区为主,着重记述这些王族传承、重兴佛教,特别记载吐蕃王族自吐蕃末期至18世纪未19世纪初管理阿里及拉达克的历史。后半部则记今拉达克地区王统政教历史。书中涉及许多边疆历史地理史料。从全书看,似非一时一人所撰,有拼集之迹。此书两卷集数年前又有缩印重版本发行。
高句骊国官号。①始见于《后汉书》、《三国志》,为高句骊王家官名,序列第七等级(《北史》、《周书》等言高句骊“大官”凡十二等,中无其名,只载有太大使者、大使者、小使者)。位在※“优台”(或优台丞)之下、
赫哲语音译,意为“神杆”。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旧时赫哲族中的萨满(巫师),在其住房西侧立神杆3根或4根,作为祭神献供物之处。立3根的,中间一根高一些,长丈余,上绘有蛇、龟、虾蟆、,四脚
见“玉元鼎”(475页)。
?—1162金代契丹起义军领袖。契丹族。移剌(耶律)氏。正隆六年(1161),海陵王征发西北路契丹丁壮从军伐宋,契丹人恐丁壮从军后遭邻族侵掠,请求免征,遭拒,遂从招讨司译史撒八杀招讨使完颜沃侧及燥合,
近代伊斯兰学者、书画家。字志明。山东济南市西关人。回族。生于民国初年。幼从著名伊斯兰学者马成章阿訇学习阿拉伯文和伊斯兰教经典,成绩优异。“挂帐”(毕业)后,先后在河北、山东、河南等地任清真教长多年。为
1827—1893清末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完颜氏。字地山。两江总督庆麟子。道光举人。初任知州、盐运使。咸丰十年(1860),署盐政。同僧格林沁治畿辅水田,劝垦葛沽、盐水沽沃卤地4200余亩。同年,协恭
明代四川藏区土司官署。又作思囊儿簇长官司。洪武年间(1368—1398)置,隶属松潘卫。永乐十二年十二月(1415.1),与松潘地区其余15族长官司一起,派人入朝贡马,赐以钞、币、袭衣等。宣德五年(1
?—715唐代回纥第六代首领。药罗葛氏。※比粟子。永隆元年(680),嗣父位,继任瀚海都督。以后突厥默啜可汗势强,铁勒旧地尽为所并,遂率众联契苾、思结、浑三部自碛北徒居甘、凉间避乱。以精骑佐唐之赤水军
指晋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户口制度规定应负担课役的成年人丁。成丁有年龄规定。晋以年16以上至60者为丁;唐以21以上至59为丁;宋定成丁年龄为20,金减至17岁为丁。元、明、清大体均沿前制。一般有残疾者皆除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源自帕竹噶举派,为其分支之一。帕木竹巴弟子之一林热巴·白玛多吉开创,历经数传,至藏巴嘉热·意希多吉(1161—1211)时,将此派发展成为主巴噶举派。后该派门徒又分别创立上主巴噶举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