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火桩
旧时云南碧江怒族地区裁决案件的一种习惯法。俗称“神判”。通常用以处理较大而又没有足够证据的案件。由头人主持裁判,当事人双方筹集相等数目的牛只或其他财物,届时亲友邻居到场。裁决方法是,把一条长约60—70厘米的石柱一半埋入土中,露出地面的一半用柴火烧熟,请巫师念咒语,然后被嫌疑者向天发誓,并赤手拔出石柱,如手无灼伤,表明清白,当场恢复名誉,事先双方拿出来的牛只或财物全归其所有。如手被灼伤,则被确认有罪,牛只或财物归对方所得。
旧时云南碧江怒族地区裁决案件的一种习惯法。俗称“神判”。通常用以处理较大而又没有足够证据的案件。由头人主持裁判,当事人双方筹集相等数目的牛只或其他财物,届时亲友邻居到场。裁决方法是,把一条长约60—70厘米的石柱一半埋入土中,露出地面的一半用柴火烧熟,请巫师念咒语,然后被嫌疑者向天发誓,并赤手拔出石柱,如手无灼伤,表明清白,当场恢复名誉,事先双方拿出来的牛只或财物全归其所有。如手被灼伤,则被确认有罪,牛只或财物归对方所得。
?—1029宋代甘州回鹘可汗。一译宝国伊噜格勒。宋仁宗天圣六年(1028)即位。《续资治通鉴长编·仁宗纪》,天圣五年(1027)称其为“可汗王”,并遣使向宋进贡。翌年,复遣使贡方物。在位凡2年。
先秦时期狄人的一支。西周幽王八年(前774)即见于记载。初分布于西周之北,即今陕北和晋西一带。春秋时成为白狄中最强大的一支,东邻赤狄,奉赤狄潞氏为盟主,建北狄政权。北狄分裂后,长狄赤狄先后被华夏诸侯所
即“国内城”(1430页)。
金末投蒙将领。名又记作秃怀、兔花。契丹族。为太师※耶律阿海弟。世居恒州(今内蒙古正蓝旗)。早年兄仕金时,曾随兄出使克烈部王罕所,见金衰蒙盛,遂与铁木真结纳,弃金投蒙,被留为质,直宿卫。南宋嘉泰三年(1
见“白纳长官司”(608页)。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岷州卫。在今甘肃岷县境。成化十七年(1481),其首领列古入朝贡马及盔甲等物,赐以缎、绢、钞等。弘治二年(1489),族人札古亦来朝贡马,领取回赐。十三年(1500),其族大德板的他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召片领的随从。狩猎官,负责管理弓箭,兼收特别税。受召片领命参加议事庭会议,为议事庭组成人员。地位次于“四大怀朗”(官名),为“八大卡贞”(官名)之一,在代
?—739和亲吐蕃之唐公主。中宗养女、雍王李守礼女。景龙三年(709),吐蕃祖母可敦遣大臣宗俄为吐蕃赞普赤德祖赞(弃隶缩赞)向唐请婚,唐以公主与吐蕃联姻。同年吐蕃大首领瑟瑟告身赞咄(即尚赞咄)、金告身
明清哈尼族土司之一。明洪武十七年(1384)后以府改置。因治所置于思陀(又作思他,即今云南红河县西南思陀),故名。辖境东至落恐乡界10里,南至元江直隶州界50里,西15里,北10里交元江界;其地今属云
书名。史料笔记。金末元初人刘祁撰。14卷。书成于甲午、乙未(1234—1235)之际。祁(1203—1250)字京叔,浑源(今属山西)人。世代仕金。金亡逃离汴京(今开封),辗转北归故里,躬耕自给,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