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弥城
见“坎城”(959页)。
见“坎城”(959页)。
简称“淀”,亦写作“甸”。契丹民族对水旁平地之称谓(非同中原以“淀”称湖泊之类),如《辽史》所记“黑山平淀”、“黑河平淀”、“辽河之平淀”、“春州北平淀”等。塞北多山岭大漠,凡河旁湖畔,地平土沃,水草
见“彰愍宫”(2463页)。
对今外兴安岭以南至长白山地区的泛称。初见于《金史》。今长白山和黑龙江唐代名曰白山、黑水。女真先人自古活动于长白山北麓、松花江和黑龙江中下游流域,因其主源为黑水靺鞨,辽代其许多部落广布于长白山地区,故以
辽代官名。官府之佐史。会同元年(938),始以南北府和国舅帐郎君官为敞史。北枢密院、南枢密院、夷离毕院、四帐都详稳司、遥辇帐和群牧司使等机构亦设有此官。四帐都详稳司和国舅乙室已小翁帐中的此官后改称将军
葬式之一。将死者置于崖壁或崖穴安葬。主要分布于川、黔、湘、鄂、桂、滇、粤、闽、台、浙、皖、赣、陕等省区。其年代上限可能至夏朝,下限一般至明、清。贵州部分苗族地区和台湾省某些高山族群体中至今仍有此葬俗。
见“泥和城”(1515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满洲源流考》作吉朗吉卫。正统(1436—1449)后设。
清代云南班洪地区第二代班洪王。佤名“达尖准”。同治、光绪年间人。承其父※达本位,继续加强班洪地区的统一事业。光绪十七年(1891),奉清廷命,参与调解勐角、勐董傣族土司矛盾案。因功,赐姓胡,汉名玉山,
见“罗武”(1415页)。
见“苻洪”(13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