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水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挑水,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挑水,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收回。
见“咸熙寺”(1616页)。
※烧当羌的一支。东汉永和在三年(138),众3千余骑攻金城(治允吾,今甘肃永靖县西北),被汉将马贤击败。失众400余,马千余匹。复西招羌胡,杀掠吏民。次年,又攻汉马贤军,失败,损失1200余人,马、骡
参见“土僚”(64页)。
原始社会群婚家庭的晚期形式。由血缘婚或级别婚演变而来。其特征是:一群同胞的或血缘较远的姐妹,与另一集团的一群男子有互相共夫共妻的权利和义务,这一群男子是她们的共同丈夫,这些丈夫不包括她们的兄弟;同样,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阿尔泰军台所经。东至温都尔西里接军台,西接赛音诺颜部中前旗,南接乌喇特中旗,北至额尔德尼陀罗海。有佐领4。会盟于汗阿林盟。康熙二十七年(1688)达赖岱青孙礼塔尔归附,次年,授
见“罗殿国”(1418页)。
丁零之一部。因居代郡而得名。代郡平城(今山西大同市东北)为北魏京师所在地,北魏太平真君八年(447),太武帝拓跋焘徙定州丁零3千户于平城。后可能有一部分随孝文帝南迁洛阳。参见“丁零”(13页)。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藏语“宁玛”意为“旧”或“古”,意即“旧派”,指其传入西藏最早、历史最久,并一直保持古老的宗派传承。因其僧人衣帽尚红,又俗称“红教”。该派主要教法是密教,从赤松德赞赞普(755—79
?—1783清代右部哈萨克(乌拉玉兹)苏勒坦(苏丹)。一译阿布里比斯、阿布尔比斯、阿比里斯、阿布勒必斯等。※阿布勒班毕特汗次子。建牙帐于塔什干及吹河等地。属众多为奈曼部。清乾隆二十三年(1758),清
西夏职官次品封号。西夏语音“尼则顶”,西夏文《官阶封号表》中有“文武孝种能恭敬东南姓官上世倚”称号。参见“官阶封号表” (15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