捞龙卵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亦称“捞龙子”。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上元条载,正月十四日夜,“待鸡鸣,家家持瓢争先汲井华水,谓之捞龙卵”,李朝金迈淳《洌阳岁时记》正月条亦载,正月十五日“凌晨,汲井华水一器,谓之捞龙子”。所谓“华水”指含有“龙卵”之井水而言。传说在龙日(夏历正月第一个辰日)的前一天晚上,龙从天而降,并排卵于井水之中,先汲此井水者被认为其家可交鸿运。故其俗先汲者置草叶于井水中,以示龙卵被捞,并占其农功,以祈年内丰足。
朝鲜族民间传统岁时习俗。亦称“捞龙子”。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现在,此俗已消失。据朝鲜李朝洪锡谟《东国岁时记》上元条载,正月十四日夜,“待鸡鸣,家家持瓢争先汲井华水,谓之捞龙卵”,李朝金迈淳《洌阳岁时记》正月条亦载,正月十五日“凌晨,汲井华水一器,谓之捞龙子”。所谓“华水”指含有“龙卵”之井水而言。传说在龙日(夏历正月第一个辰日)的前一天晚上,龙从天而降,并排卵于井水之中,先汲此井水者被认为其家可交鸿运。故其俗先汲者置草叶于井水中,以示龙卵被捞,并占其农功,以祈年内丰足。
1801—1873清代蒙古族女诗人。博尔济吉特氏。蒙古喀尔喀部人。字莲友。4岁随父母入京,7岁入私塾,12岁能诗赋,15岁通五经,17岁嫁于清宗室和硕肃亲王豪恪之子恒恩。在师尊归真道人教导下,对诗歌有
?—1222金大臣。北京路(治今内蒙古宁城西大明城)猛安人。女真族。术甲氏。袭父谋克。泰和年间(1201—1208),从陕西完颜纲攻宋。历通州、海州同知军州事。贞祐二年(1214),任武器署丞。以救集
藏语称“尺巴”,即住持。藏传佛教较大寺院内之僧官。总管全寺经济、诵经、昂欠活佛请假等宗教行政事务。由各昂欠出代表、管家、干布、大僧官、吉哇等若干名,组成法台会议。法台有权改宗教派。如塔尔寺行政组织最高
见“哥力各台吉”(1836页)。
土司名。一作永顺等处军民宣慰司。元至大三年(1310),改永顺路置永顺等处安抚司,治所在今湖南永顺县东南。至正七年(1347),升宣抚司。明洪武五年(1372,一作六年),永顺宣慰(抚)使顺德汪伦、堂
见“上都”(114页)。
?—1826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姓富察氏。乾隆五十一年(1786),由翻译生员考补内阁中书。历官四川顺庆府通判、湖北兴国州知州。嘉庆元年(1796),赴荆州军营,随巡抚惠龄镇压白莲教起义,平凉山覃
傣语音译,意为“剩余的田”。系指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村社按户平均分配后余下土地,其中也包括离寨的社员交回的份地。多租给寨内劳力较强的单户耕种,也有租给外寨人耕种的,由村社负责收租,租金用于村寨公
1870—1952近代中国伊斯兰教著名经师、翻译家。字仲明,号秀真,以字行。经名萨里哈。天津塘沽人。回族。父母早亡,由祖父母抚养。少年时以卖烧饼为业,生活清苦。后从师李正先阿訇,学习阿拉伯文及伊斯兰教
阿昌语音译,意为“好儿子”。旧时云南阿昌族地区对村社头人的称谓。原为农村公社时期村寨首领,由村社成员共同推举有办事能力和尽心尽力为村社成员服务的人担当,故名“好儿子”。主要职责是主持村社定期分配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