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秃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这一。亦作三屯河卫。永乐五年(1407)二月设。《满洲源流考》作三屯河卫,并说清代有三屯河地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南480里,即辉发河之上游,也河之北有辉发城。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这一。亦作三屯河卫。永乐五年(1407)二月设。《满洲源流考》作三屯河卫,并说清代有三屯河地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南480里,即辉发河之上游,也河之北有辉发城。
蒙古语,意为“夺福禄”。肃北蒙古族的婚礼旧俗。男方迎新娘的人到女方家要唱迎亲歌,然后用镶有太阳图案的兰色帷帘为前导,引新娘绕蒙古包三周后,始离开娘家。当新娘的马队起程,新娘的父亲高声朗诵祝词,不断呼唤
见“穴骨只”(630页)。
337—407十六国时期后燕、南燕大臣。字处道。渤海蓨人。前燕吏部尚书封放子。后燕慕容垂(384—396年在位)时,任参军,屡随军征战。慕容宝即位后,累迁吏部尚书。永康三年(398),兰汗杀宝篡立后,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简称恰万户,别作恰域拉主、恰拉主,《元史》作札由瓦万户。世祖至元二年(1265),国师(后升号帝师)八思巴与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遣官员阿衮、弥林前往
①清代对黑龙江和吉林将军治下索伦(今鄂温克)、达斡尔、鄂伦春、锡伯、赫哲等渔猎民族的总称。满语,汉意“虞猎”或“打牲”,引申为“打牲部落。”因其皆以狩猎捕捞为业,故称。分布于黑龙江、松花江中下游及大小
南北朝时期北周法令总称。亦称“后周律令”。北周初期,宇文氏沿用※“大统式”(西魏制定的行政法规)。武帝宇文邕时命廷尉卿赵肃、拓跋迪等撰定法律。保定三年(563)颁行,称为《大律》,凡25篇,即刑名、法
?—约1735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又译罗卜藏索诺、罗卜藏素诺、罗卜藏硕诺等。或简称舒努、硕诺。绰罗斯氏。※策妄阿拉布坦次子,噶尔丹策零异母弟。康熙末年,因受诬与拉藏汗子噶尔丹丹衷谋逃内地,被囚伊犁
?—1454明代瓦剌贵族首领。又译赛刊王,或作宁王撒因孛罗、赛因孛罗鲁王。※脱懽子,※也先汗弟。正统十二年(1447),率兵击杀朵颜卫指挥乃儿不花,掠获其众。景泰元年(1450)三月,随也先攻大同。五
土司名。明洪武五年(1372)置。隶四川播州宣慰使司。治所在今贵州瓮安县东北。宣德七年(1432),所属谷撒等41寨少数民族举众反明,为总兵陈怀征服。景泰三年(1452),臻、剖、五坌等地苗民与草塘、
佤语音译。解放前云南孟连海东一带佤族村寨对租借土地的称谓。解放前当地佤族已进入初期封建社会,内部出现了占有土地的不平衡,普遍产生租借土地的现象。由于当地佤族社会仍保留母系氏族社会的若干残余,土地由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