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牧范围通令
敦煌吐蕃藏文文书。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124号卷子。全卷7行。系吐蕃关于河西秋季放牧范围的通令。内容是:“通令九江之都噶、冈西、浦西:秋季来临,马需长时放牧,应依旧例,严管哨所,全部羔羊一头也不得留于城堡之外。此次应速往牧场,如不前去,则将对都噶、冈西、浦西惩处。”此通令为吐蕃遣存的少量古藏文文书之一,对研究是时吐蕃牧业发展状况、管理制度等,均有重要参考价值。
敦煌吐蕃藏文文书。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124号卷子。全卷7行。系吐蕃关于河西秋季放牧范围的通令。内容是:“通令九江之都噶、冈西、浦西:秋季来临,马需长时放牧,应依旧例,严管哨所,全部羔羊一头也不得留于城堡之外。此次应速往牧场,如不前去,则将对都噶、冈西、浦西惩处。”此通令为吐蕃遣存的少量古藏文文书之一,对研究是时吐蕃牧业发展状况、管理制度等,均有重要参考价值。
见“曷术部”(1652页)。
1768—?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三十一任堪布。藏族。出生于东加地方之赛仲噶敦家族。幼年学习藏文,后作嘉木样之秘书,以赛仲家族后裔,获准入拉卜楞寺学经,拜华热·旦本却为师,学习五部大论。任大会堂翁则师,后
位于云南昆明城南回族聚居的顺城街。始建于明初,是昆明地区伊斯兰教重要寺院之一。清康熙、雍正间(1662—1735)重修。咸丰、同治间(1851—1874)毁于兵燹,光绪间(1875—1908)重建,1
见“石抹元”(451页)。
1850—1926近代东北民族史地学家。字彝卿。湖北枝江人。汉族。清同治十三年(1874),由廪贡生考入北京国史馆,任汉誊录。光绪九年(1883),投吉林将军,被派往三姓靖边军后路营中,办理边务文案。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跨哈绥河。东至济尔哈朗图,接土谢图汗部右翼左旗界;西至珠赉布拉克,接本部右翼后旗界;南至霍里木图,接本部右翼前旗界;北至巴勒齐尔,接本部中末旗界。有佐领1。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乾
珞巴族部落名。又称都都。藏族称之为“丁珞”,门巴人称“札纳”,西方文献称“朱利嘎答”,意为“剪发的人”,或称“米什米”。据察隅义都人称,其祖先从巴塘一带向西南迁移至察瓦弄,然后向西再迁至波中、阿古雅山
?—约1451明正统景泰年间苗民起义首领。贵州镇远人。苗族。正统十四年(1449),三月,自称顺天王,率洪江等地苗民起义。联合湖广、贵州边界苗众,反征粮征款,反苛税杂役,攻靖州土官衙门及湖广、贵州一路
1633—1719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富察氏。世居纳殷地方。顺治十四年(1657),由官学生授鼓厅笔帖式。康熙十五年(1676),迁礼部主事。二十年(1681),监督九江关税务,奏准由九江移关湖口
1907—1942又名王潘五。内蒙古土默特旗人。蒙古族。出生贫苦农民家庭。2岁母去世,7岁拾粪,乞讨。10岁作佣工放牛。16岁离家,后在傅作义部队当兵。1932年,率一排士兵脱离队伍,打富济贫,旋被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