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力斯台崖书
女真文字崖壁墨书题记。书于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乌兰茂都乡敖力斯台村毕其格哈达地方。此为一断崖,在归流河南岸100米,崖前为东西向山谷,题字位于山口处,很显眼。字迹约17行,书写紧密潦草,不易断识。字旁尚有崖画,其中人物与鹿,笔法颇为生动。
女真文字崖壁墨书题记。书于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乌兰茂都乡敖力斯台村毕其格哈达地方。此为一断崖,在归流河南岸100米,崖前为东西向山谷,题字位于山口处,很显眼。字迹约17行,书写紧密潦草,不易断识。字旁尚有崖画,其中人物与鹿,笔法颇为生动。
高句骊国官号。见于《北史》、《周书》、《隋书》三史本传,为高句骊国12等级“大官”中的第六级,位于※“意侯奢”之下,※“太大使者”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事。其他正史皆不载其名。
①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舍人”之意。 ②即“散只兀”(2169页)。
旧时苗族丧葬用具。为出丧必备之物。流行于贵州贵阳、安顺、紫云、镇宁、从江等地。出殡时用以抬棺木。制法:用两根长约250公分、直径10公分的杉木棍,中间用杉木皮做成担架式的垫子,横置3根短棍,使之不致松
民族迁徙事件。乾隆三十五年十一月二十日(1771、1、5),居住于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土尔扈特部人民,因不堪忍受沙皇俄国侵略与压迫,在渥巴锡汗率领下东归祖国。随从东徙者有33361户,168000余
吐蕃官名。参见“十六地方官”(11页)。
书名。简称《辍耕录》。陶宗仪撰。30卷。作者于元末投考进士不中,隐居松江,耕读自适。当杂采前人笔记所载及本人亲身闻见之事,随手笔录,后编次积稿,共得382条,以成是书。所记“上自廊庙实录,下逮村里肤言
清代四川德格地区八邦寺活佛。藏族。原住西藏噶玛丹萨寺,曾留学印度。德格土司丹世泽仁尊其为上师,迎到德格,修八邦寺,后遂成为该寺寺主,为藏传佛教(喇嘛教)噶举派中与黑帽系和红帽系不同的另一派系活佛系统,
泛指凉州刺史部诸郡边塞外的羌人部落。西汉扩土开疆,凉州刺史部诸郡多接连羌人部落,划归郡县塞内的部落受郡县管辖,塞外部落属护羌校尉领护。“理其怨结,岁时循行,问所疾苦,又数遣使译通动静,使塞外羌夷为吏耳
见“契苾”(1563页)。
又称堆噶本公署或阿里噶本。“堆”藏语意“上部”,指后藏之阿里地区;“噶本”藏语意为“营官”。原西藏地方政府所辖专区级行政机构之一。设四品俗官2人、管家2人,驻噶尔宗。商务总管,分管该宗事务,并兼任边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