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作业>历史百科>民族起源>教坊制度

教坊制度

中国伊斯兰教宗教制度。又称“阁的木教坊制度”或简称“阁的木制度”。“阁的木”,系阿拉伯语“古老”之意,是中国伊斯兰教中最古老的教派,亦称“老教”或“老派”。此制是老教以教坊为基本单位的一种宗教组织制度。在回族的宗教组织中,年代最久,分布最广,且一直沿袭至今。它渊源于唐宋时代的“蕃坊”,到元朝基本形成,明清更为发展。在这种制度下,清真寺的组织分为两个部分:一为管理教务者,为“三掌教制”或“三道制”。即由阿訇或教长,主持本坊全面宗教事务,下分三职:“伊玛目”,或称“掌教”或“住持”,专司领拜和掌管教规,可以代行阿訇职权;“海推布”,或称“协教”俗称“二掌教”,专门负责宣读“呼图白”,宣讲教义者;“穆安津”,亦称“赞教”或“宣礼员”,俗称“三掌教”,每天按时念“邦克”,呼唤教徒来礼拜者。其教职人员,原为聘请,元明时代,有的地方形成“世袭三掌教制”。清末大多废除。此外,还有“穆夫提”,或称“哈最”者,即宗教法官,以处理教民之间纠纷及教坊内部一般民刑案件。二为管理寺务者,称“寺管会”或“董事会”。会设“没完塔里”,过去称“管寺乡老”、“学董”或“社头”。俗称“四师傅”或“寺司务”。多由富有的年长之穆斯林一人或数人担任。负责管理本坊清真寺所属土地、房产和其他宗教收支费用,筹办各种活动,决定阿訇的选聘和其它寺务。又设有“乡老”,协助“管寺乡老”办事。一般设数人,或按寺之东、西、南、北方各设一人者,称为“四角乡老”。由这些人组成“寺管会”。民国以后,有的大城市仿企业之法,成立“董事会”,设董事长和董事若干。各个教坊,按地域形成独立的宗教组织,没有隶属关系。只是到16世纪中叶,西北地区随着门宦教派的出现,打破这种教坊单位,形成门宦制度。但从全国范围看,广大回族地区基本上实行的是教坊制,即使在西北地区也是与门宦制度并存,且占主要。它在历史上对促进回回民族之形成、加强回族内部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加强民族内部的团结、反抗外来压迫等方面,都曾起了一定的作用。

猜你喜欢

  • 萨迦白衣三祖

    参见“萨迦五祖”(2010页)。

  • 奉天将军

    即“盛京将军”(2033页)。

  • 吐迷度

    ?—648唐代回纥第三代首领。药罗葛氏。※菩萨之子。原为胡禄俟利发(部落首领称号)。父卒嗣位。贞观十七年(643),与诸部联兵败薛延陀,尽有其地,遂南逾贺兰山,临黄河。遣使朝唐,受厚遇。二十年(646

  • 敌烈

    ①见“耶律敌猎”(1318页)。 ②见“耶律敌烈”(1318页)。 ③见“萧敌烈”(1882页)。

  • 济旺多尔济

    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亲王德沁扎布次子。初授一等台吉。乾隆十八年(1753),献驼马助军。扈从乾隆帝木兰行围,赐孔雀翎。十九年,复献驼马,赐公品级。二十

  • 大历国

    国号。北宋庆历元年(1041),※侬智高在傥犹州(今广西靖西县东)所建。参见“侬峒起义”(1462页)。

  • 大王院

    契丹王朝中央官署名。为北、南大王院的统称。契丹开国前,※遥辇氏部落联盟时期,各部置※夷离堇,《辽史·国语解》称:“夷离堇,统军事大官,会同初,改为大王。”※耶律阿保机以核心部落迭剌部夷离堇之职称帝开国

  • 答剌赤

    元代蒙古官名。又译“塔剌赤”、“塔剌斥”、“塔儿赤”等。意为“掌酒者”。《元史·兵志》:“掌酒者,曰答剌赤。”为“怯薛”(护卫军、禁卫军)执事之一。据《元史·舆服志》,在殿上执事中有答剌赤20人。另于

  • 土典史

    官名。典史系知县属员,未入流。明代分管公文出纳,清代稽检狱囚。明清两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以其头目充任此职,有的管理本辖区土民事务。但甚少任用,明仅在云南省浪穹县,广西省桂平县、贵县各授1人。清代仅保留浪

  • 陕西大寺

    伊犁清真寺名。乾隆四十九年(1784)建。位于今新疆伊宁市。建筑富丽,上覆琉璃。旧有房院10处72间,澡堂1处22间。可容1500人作礼拜。附有经文学校。此外尚有铺面33间,糖坊2处。为伊犁地区回民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