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哈毛
拉祜语音译,意为“小老头”。旧时云南省澜沧县木戛地区拉祜族对18—19岁仍未成亲的小秋子的泛称。称这个年龄未嫁的姑娘为“牙迷哈毛”,意为“老姑娘”。解放前拉祜族盛行早婚,男性一般15—16岁,女姓一般13—14岁即结婚,因此当地许多青春年少夫妇已是儿女成群。解放后有很大改变,但仍存在早婚现象。
拉祜语音译,意为“小老头”。旧时云南省澜沧县木戛地区拉祜族对18—19岁仍未成亲的小秋子的泛称。称这个年龄未嫁的姑娘为“牙迷哈毛”,意为“老姑娘”。解放前拉祜族盛行早婚,男性一般15—16岁,女姓一般13—14岁即结婚,因此当地许多青春年少夫妇已是儿女成群。解放后有很大改变,但仍存在早婚现象。
蒙古等游牧民传统的住房。古称“穹庐”,又叫“毡帐”、“帐幕”、“毡包”等。蒙古语作“蒙古勒格”或“班布克格尔”。“蒙古包”之称源于满语,《黑龙江外记》:“穹庐,国语(即满语)曰‘蒙古博’,俗读‘博’为
1597—1642清初将领。亦作豆斗、头头、斗斗。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孙,广略贝勒※褚英长子。初封台吉。后金天命七年(1622),从大贝勒代善防守广宁(今辽宁省北镇)。九年,随代善迎护喀
蒙古语音译。又译“农土”、“讷秃克”,突厥语称“禹儿惕”。《元朝秘史》释为“营盘”。《元史·特薛禅传》:“农土犹言经界也。”指某一社会单位平常游牧的地区,也有“屯营”、“住所”之意。蒙古国建立后,分赐
清初科罪之名。满语音译,“判罪”的意思。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天命(1616—1626)中,“定若干两银之罪”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
即“赵全”(1608页)。
见“夷水”(759页)。
唐代壮族摩崖石刻碑铭。唐韦敬辨撰。敬辨澄州(今广西上林县)人,壮族。为其任廖州(今广西上林等地)刺史时所撰。碑高164厘米,宽79厘米。碑文从右到左竖刻,凡24行,首行42字,末行32字,余为47字,
见“耶律淳”(1304页)。
古地方政区名。始置于燕,秦汉因之,隶幽州。因在辽河以西得名。西汉时领且虑(依郭县,治所在今辽宁朝阳市西)等14县,辖境东至今辽宁北镇县附近与辽东郡毗连,西在今朝阳市南、河北平泉县北与右北平郡相邻,南临
伊犁清真寺名。乾隆四十九年(1784)建。位于今新疆伊宁市。建筑富丽,上覆琉璃。旧有房院10处72间,澡堂1处22间。可容1500人作礼拜。附有经文学校。此外尚有铺面33间,糖坊2处。为伊犁地区回民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