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溶溪长官司
土司名。元代,改溶州置会溪施溶等处长官司,治所在今湖南永顺县东南。明洪武二年(1369),改为施溶州。五年(1372),置长官司,属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为所辖六长官司之一。总管汪良原为会溪、施溶等处巡检。世袭其土,传十一世。雍正五年(1727),改土归流,司废。汪氏族属不详。其地今为永顺东南施溶溪,有土家、苗等族散居。
土司名。元代,改溶州置会溪施溶等处长官司,治所在今湖南永顺县东南。明洪武二年(1369),改为施溶州。五年(1372),置长官司,属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为所辖六长官司之一。总管汪良原为会溪、施溶等处巡检。世袭其土,传十一世。雍正五年(1727),改土归流,司废。汪氏族属不详。其地今为永顺东南施溶溪,有土家、苗等族散居。
帝王对僧人的封号,亦为僧官名。意为“国人之师”。此称源自印度佛教,北齐时传入中国,文宣帝曾封高僧法常为“国师”。隋、唐至元、明、清均沿用之。隋封佛教天台宗领袖智,唐封禅宗领袖神秀,蒙古
见“容美峒宣抚司”(1949页)。
?—1776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高宗※弘历第十二子。嘉庆四年(1799),追封贝勒。著有《日课诗稿》。
参见“学董制”(1536页)。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该派因以康区之噶玛拉顶寺为基地发迹,故名。创始人为塔波拉结(1079—1153)及都松钦巴(1110—1193)。有东西两大根本道场,先期以东部的噶玛拉顶寺为主,后期以前藏之堆隆地区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属辽景宗※彰愍宫。
①(?—1208)蒙古国建立前兀都亦惕蔑儿乞部首领,尊称“别乞”(意“族长”)。又译脱黑脱阿。因蒙古部铁木真(成吉思汗)父也速该曾掠其弟也客赤列都之妻,结怨为敌。为复仇,袭击蒙古部,掳铁木真妻子和庶母
东乡族语音译,意为“绣花绑带”。旧时东乡族妇女腿饰。至清末民国初年,尚流行于甘肃东乡族地区。时东乡族妇女下穿套裤,裤管镶两道绣花边,裤管后面开小叉,中青年妇女用此绣花绑带束住脚管,作为装饰。今已不用。
蒙古帝王后妃及贵族显宦死后,皆采取秘葬形式,入殓处不设陵墓。《草木子·杂制篇》:“用梡木二片,凿空其中,类人形大小合为棺,置遗体其中,加髹漆毕,则以黄金为圈,三圈定,送至其直北园寝之地深埋之,则用万马
见“田五起义”(5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