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正宣慰司
清代康(喀木)区藏族土司。驻打箭炉。元代在喀木地方分置长河西、鱼通、宇远3安抚司。明代废安抚司,合置“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康熙五年(1666),置明正宣慰司,三十九年(1700),西藏营官侵扰炉边,清军讨平,藏众相率内附,隶明正宣慰司。辖安抚司5,土千户1,土百户48,属雅州府,每年认纳赋银百余两。
清代康(喀木)区藏族土司。驻打箭炉。元代在喀木地方分置长河西、鱼通、宇远3安抚司。明代废安抚司,合置“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康熙五年(1666),置明正宣慰司,三十九年(1700),西藏营官侵扰炉边,清军讨平,藏众相率内附,隶明正宣慰司。辖安抚司5,土千户1,土百户48,属雅州府,每年认纳赋银百余两。
见“迪化”(1427页)。
见“术不姑”(490页)。
亦称血亲复仇。指氏族、部落成员受到本团体之外的人严重侮辱或杀伤,其所在团体成员誓死为其报仇的习俗。原始社会期间,人们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只有依靠氏族、部落保护,并仰仗集体力量才能谋取所需的生活资料。个
见“卫达尔玛诺木欢”(139页)。
清代驻防旗营兵丁所组成的水军。分内江与外海水师营。(1)东北河营:乌喇(今吉林市)营约设于顺治、康熙之交,前此已设船厂于此;继后又于黑龙江城(今黑龙江省爱辉县南)、齐齐哈尔、墨尔根(今黑龙江省嫩江市)
古地名。秦孝文王时,李冰为蜀守(前256—前250),为修治水利,“乃至湔氐”,从水上立祀三所。后设湔氐道。西汉时属蜀郡(治今四川成都)。为十三氐道之一。位于岷山以东岷江发源处,今为四川松潘地。秦汉县
白族的自称,参见“白族”(596页)。
元末官员。唐兀人,字善卿。幼家贫,侨居松江,从师通诗、易二经,授徒养母。善谐谑,多与名士交游。至正十四年(1354)进士,授绍兴路录事司达鲁花赤(镇守官),继任江南行台镇抚,募民组织果毅军,守护城池。
①西夏职官称谓。用以称政府机构的主管官员,亦可译为“大人”。如中书六大有中书智足、业全、习办、义观、副、同;枢密六大有枢密南益、北依、西摄、东拒、副、入名。西夏文《官阶封号表》和《天盛律令》皆有载。
?—1282元朝将领。唐兀氏。河西人,※火夺都子。世祖时,父死,袭千户职。至元九年(1272),制授征行千户。次年,迎击宋攻成都军,从攻嘉定,取泸、叙,攻重庆,数有战功。十二年(1275),任东西两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