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记
见“耶律贤”(1302页)。
见“耶律贤”(1302页)。
1803—1826清代青海地区藏传佛教活佛,嘉庆七年(1802),罗桑却吉尼玛圆寂后,被选认为转世灵童,即土观呼图克图四世。藏族。出生于今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曾于郭隆寺和哲蚌寺郭莽札仓学经。道光四年
清代藏传佛教高僧。亦名扎巴坚赞。青海藏族。17世纪中至18世纪初人。生于凉州(今甘肃武威)加多。曾赴西藏学经,通晓显密经典,五世达赖授以“玛哈班智达”(即“大班智达”、“大学者”)称号及印信。并将五世
藏语音译。 ①唐吐蕃官名。松赞干布时将其主要辖区划分为“五如”,作为其时军政组织。每如(即“翼”)设官管理,其官称“如本”,即“如官”。每如设正副如本各2名,由赞普任免。参见“吐蕃兵制”(769页)。
两晋时陇西鲜卑之一支。原居于陇西(治今甘肃陇西县东南)乌树山。西晋末至十六国初,为乞伏鲜卑首领乞伏利那击败后兼并。参见“陇西鲜卑”(1255页)。
见“鼎新律”(2225页)。
即“梁水”(2125页)。
苗疆石刻。清同治十三年(1874)六月初八,由苗疆十八股联合刻立。位于贵州省雷山县达地乡三里处。碑高1.5米。全文为咸同年间苗民起义后官府所出之安民告示。文中承认地方官吏、土司衙门、营汛弁兵、地方绅团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张鹏一编纂。民国六年(1917)成书。手抄本,2册。分6部分:1.建置沿革、鄂尔多斯七旗;2.山川池泊、河套内外诸山,套地黄河诸水;3.职官,历代职官;4.屯垦、汉、隋唐屯垦、
部分台湾高山族人贮藏野兽头骨(主要是腭骨)的竹木架子。如部分泰雅人、布农人和阿里山曹人在居屋外建一小屋,内置竹、木构成的架子,将狩猎来的野兽头骨陈列架上,狩猎工具也贮藏于此,并视为猎神的处所,禁止妇女
参见“昂仁”(14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