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称中俄《喀什噶尔境西北界约》。1884年6月3日(清光绪十年五月初十),清朝划界大臣沙克都林扎布和俄国划界全权大臣、费尔干纳省副省长麦登斯基在新玛尔拉城签订。条约共
即“大祖大王”(95页)。
见“汇宗寺”(615页)与“善因寺”(2289页)。
即“昔刺斡耳朵”(1346页)。
见“料令”(1944页)。
河流名。古名参柳水,又名明安河、苏八儿寨河。发源于内蒙古土默特右翼旗西之明安喀喇山,东北流会木叠河、女儿河、哈柳图河,折东南流。全长206公里。清代迄今为蒙古土默特右翼等旗游牧之地。
见“奥里米”(2252页)。
清代驻京以及蒙古地区佛教寺庙的僧职名。“苏拉”原意为“值勤”,即执行勤务的喇嘛,负责管理寺庙或札仓的具体事务。由清朝给予札符。规定有随从格隆1人、班第1人。每月饷银3两7钱、米2石2斗5升、坐马1匹、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封建主。又称佛和卓、乌什和卓。多斯和卓裔,清二等台吉阿卜都尔璊祖父。初隶准噶尔。策妄阿拉布坦统治时(1697—1727),因布拉呢敦兄弟被拘伊犁,为叶尔羌(今莎车)、喀什噶尔(今喀什)
参见“八关”(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