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东
明代云南丽江土官。纳西族。字震阳,号文,又号郁华。纳西族名阿目阿都。※木高长子。隆庆三年(1569),袭父土知府职。万历二年(1574),自备马匹方物,遣人赴京进贡。三年,授中宪大夫。
明代云南丽江土官。纳西族。字震阳,号文,又号郁华。纳西族名阿目阿都。※木高长子。隆庆三年(1569),袭父土知府职。万历二年(1574),自备马匹方物,遣人赴京进贡。三年,授中宪大夫。
见“耶律璟”(1304页)。
南北朝时期北魏法令总称。亦称“后魏律令”。拓跋鲜卑建立北魏后,使用汉族士人,根据《汉律》,参酌魏晋南朝各律,先后九次编纂修定法典。(1)天兴元年(398),道武帝拓跋珪命三公郎王德定律令,申科禁,除前
见“额尔德尼昭之战”(2537页)。
1742—1775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著名汗王。敦罗布喇什幼子。初随父兄驻牧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乾隆二十五年十二月(1761)继位后,面临俄国政府日益增强的政治压力,被迫接受旨在削弱汗权的
旧官署名。亦称绥远垦务总局。清末,对蒙古地区推行“移民实边”政策,欲将汉民移入蒙区,开发蒙荒,借拍卖荒地筹饷练兵,以充实边疆,光绪二十八年(1902)初,清政府以“时局艰难,库款支绌”,委派理藩院尚书
地名。亦称浪卡、浪噶则、纳噶拉则、那孜宗、纳噶尔宗。藏语音译,意为“鼻形白山梁”。位于西藏自治区南部,雅鲁藏布江以南。明代曾于此设“俺不罗行都司”。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五世班禅罗桑益西曾于此为
金封爵,小国一字王号。贞元三年(1155),尚书左丞张中孚受封。中孚原为宋将,父张达仕宋至太师,从父荫入仕,累官知镇戎军兼安抚使,屡从吴玠、张浚以兵拒金军。天会八年(1130)降金,任镇洮军节度使,后
见“燕云十六州”(2546页)。
苗族习惯法规。苗语称“勾榔”,“榔”意为“公约”。内容包括:对农业生产的规划,债务纠纷的调解,奸淫盗窃及其他犯罪的处罚等。如正月挖田、挖土;二月犁田;三月施肥、撒秧谷;四月五月插秧;六月薅秧除草等;偷
?—1852清代甘肃临洮藏族土司。※赵春梓子。嘉庆(1796—1820)中,其父以疾离任,遂署理土司事务。嘉庆十八年(1813)父卒后,正式袭临洮卫指挥使职,兼理土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