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剑大棒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不均,以木剑背挞而释之。”(卷4)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五月,“以南大王※耶律信宁故匿重囚及侍婢赃污,命挞以剑脊而夺其官。”(卷18)这是较轻的体罚。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不均,以木剑背挞而释之。”(卷4)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五月,“以南大王※耶律信宁故匿重囚及侍婢赃污,命挞以剑脊而夺其官。”(卷18)这是较轻的体罚。
即“完颜宗望”(1157页)。
古族名。参见“蛮氏之戎”(2273页)。
?—189东汉时南匈奴单于。须卜氏。原任南匈奴骨都侯,为异姓大臣。灵帝中平五年(188),※羌渠单于为右部䤈落等攻杀后,被族人立为单于,与另一部分族人所立※持至尸逐侯单于於扶罗争位,迫於
契丹语。 ①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属天祚皇帝※永昌宫。 ②部族名。保大四年(1124),※耶律大石西走,会见18部王众,其中就有敌剌部。③见“敌烈部”(1
蒙古国时期乞儿吉思首领。又译阿里替也儿、按迪也儿。13世纪初游牧于谦河(今叶尼塞河上游)流域。元太祖二年(1207),接受成吉思汗使者按弹、不兀剌招降,与※也迪亦纳勒等遣亦里克帖木儿等使臣献白海青、白
金官员。一名八斤。契丹族。移刺氏。系出辽五院司。通契丹字。天会三年(1125),随军攻宋,以功,补尚书省令史。十五年(1137),奉命追击南逃官军、以劳迁修武校尉。从完颜宗弼复河南,督诸路帅臣进讨,事
见“惕隐”(2104页)。
见“巴尔斯博罗特”(418页)。
书名。又名《始祖以下十帝实录》。金宗室完颜勖等编撰。3卷。天会六年(1128)六月己未(初六),金太宗完颜吴乞买下诏求访祖宗遗事,以备国史,命勖与耶律迪越掌之。勖等采摭自始祖函普以下十帝的遗言旧事,综
明、清专司管理与甘、青、藏等地各族进行茶马交易的官员。永乐年间(1403—1424),因茶禁松弛,私贩盛行,马贵茶贱,碉门茶马司至用茶8万余斤,只易马70匹,遂严申茶禁,恢复洮州茶马司,增置甘肃茶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