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忽剌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穆瑚埒河卫。永乐六年(1408)二月,女真野人首领贾令哈、火秃等56人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弗朵秃河等11卫同时设立,在今黑龙江省牡丹江支流五合林河流域。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穆瑚埒河卫。永乐六年(1408)二月,女真野人首领贾令哈、火秃等56人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弗朵秃河等11卫同时设立,在今黑龙江省牡丹江支流五合林河流域。
?—1429明代云南永宁土官。纳西族(一说普米族)。永宁土知州卜都各吉子。建文年间 (1399—1402),父卒,袭知州职。永乐三年(1405)十二月,率香罗、革甸、瓦鲁之、剌次和等4处西番(今普米族
见“抹里”(1354页)。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与札萨克旗有别,是为总管旗。位于杀虎口外,东至察哈尔镶红旗界,
西夏石雕。共四件,出土时排成一行。红砂石质。近似正方体。一长63,宽59.8,高57厘米。顶面正中有一卯孔。圆雕女性人像,其形象除胸前无兜肚,双乳下垂,半握双拳支撑于膝,手腕足胫各饰双环外,其余与男像
唐代吐蕃官名。藏文写作“gsanggi pho nya”,直译为“机要使节”、“机密信使”或“密使”。此职见于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伯字1089号卷子。其职是“使节”,执行机密旨令的传达任务。
?—1781清朝蒙古王公。敖汉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郡王鄂勒斋图第三子。初授二等台吉。雍正七年(1729),尚县君,封固山额驸。九年(1731),赐乾清门行走。乾隆十四年(1749)
满语音译。亦作白唐阿、柏唐阿。“执事人”之意。清朝定例:凡在旗的京师内外大员的成丁子弟、拥有世职的家族成丁、候补旗员、亲军以及闲散人等,均须依八旗世仆效忠君主之义,为皇家事务服役,为期5年,不可规避。
838—899唐末宰相。字希徒。先世匈奴刘氏(独孤氏)。其先代郡人,后徙河南洛阳。左贤王※去卑后裔。唐蔡州刺史刘符之子。懿宗咸通十五年(874),登进士科。初为转运巡官,后随崔安潜镇许昌、成都。入为长
即“恒滚河”(1723页)。
见“八儿思阔”(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