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远清吏司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康熙三十八年(1699),分为前、后二司。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前司为柔远司。职掌外札萨克汗爵、俸银、俸缎、王公俸银、西藏噶布伦口粮银、驻京喇嘛每月应给粮银、外札萨克年班朝贡、赏赐等。设郎中宗室1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5人,主事蒙古1人。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康熙三十八年(1699),分为前、后二司。乾隆二十二年(1757),改前司为柔远司。职掌外札萨克汗爵、俸银、俸缎、王公俸银、西藏噶布伦口粮银、驻京喇嘛每月应给粮银、外札萨克年班朝贡、赏赐等。设郎中宗室1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5人,主事蒙古1人。
蒙古语音译,“宝得”意为“大牲畜”,“阿勒巴”意为“赋税”。蒙古僧俗封建主向属下牧民征收的一种赋税。征收标准是以出计入,而不是量入为出。将牧民应支纳赋税的各种牲畜,按一定数量和价格折算成若干纳税单位※
印度古代梵文音译,又译博坦。“po-tent”,又写作“pothant”或“Bhotanta”。“pot”为“Bhot”之葡文音译,即吐蕃的“蕃”,意即“西藏”。“potanta”指后来的不丹。16—
见“仁裕”(315页)。
唐朝纳抚※靺鞨所置州名。李渊建唐时,曾于武德(618—626)初年,为安置粟末靺鞨乌素固部归附民户置慎州,隶营州都督府(治所在今辽宁省朝阳)。据《旧唐书》载,武则天载初二年(690),为处浮渝靺鞨之部
明代藏区地名。又译作上隆卜、上隆布。在今青海玉树通天河流域之结隆乡。宣德二年(1427),其地部落首领奉朝命护送,照料明使乌思藏之太监侯显过境。
又名真珠山、七宝山。西夏对宋朝产粮地的别称。地在葭芦(今陕西佳县境)、米脂(今陕西米脂县) 2城,里外有良田万顷,盛产禾粟。西夏曾占据这里,因有此称。
清初科罪之名。满语音译,“判罪”的意思。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天命(1616—1626)中,“定若干两银之罪”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
先秦两汉时中国南方古族名。亦称雒越、雒民、瓯骆、越骆、路人等。译自南方少数民族的语言;一说译自古壮语,有“鸟人”、 “羽人”或“峒人”之意,因图腾崇拜、冠饰或居住特点而得名。最早见于《逸周书·王会解》
契丹语地名。据考证,即宋人所记“云中甸”,为云中县(今山西大同)境郊野之地。契丹六院部大王及都监秋冬居址。辽道宗耶律弘基常幸此驻跸。
在今内蒙古武川县西乌兰不浪土城梁村。北魏置分南北两城,南城东西长约130米,南北仅90余米,北墙略向内凹,城墙残高约3米,南墙正中开门。北城南北约400米,东西约300余米,西北墙已塌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