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峒氓诗
描写柳州壮族生活习俗的律诗。唐柳宗元(773—819,字子厚,河东解人,即今山西运城县解州镇人)撰。作于柳州刺史任内。内容描述当地壮族的习俗,提及“异服殊音”,喜包粽子,携带糯米饭上街,穿着鹅毛加树皮缝制的衣服,迷信鸡骨卜,身上有文身等特点。为研究唐代壮族生活习俗的重要依据。载于《河东先生集》卷42。
描写柳州壮族生活习俗的律诗。唐柳宗元(773—819,字子厚,河东解人,即今山西运城县解州镇人)撰。作于柳州刺史任内。内容描述当地壮族的习俗,提及“异服殊音”,喜包粽子,携带糯米饭上街,穿着鹅毛加树皮缝制的衣服,迷信鸡骨卜,身上有文身等特点。为研究唐代壮族生活习俗的重要依据。载于《河东先生集》卷42。
契丹语,意“九月九日”。契丹族对“重九节”的称谓。是日,皇帝率群臣、部族射虎,猎少者为负,罚摆重九宴。猎毕,择高地设帐,率契丹、汉臣僚登高,赐饮菊花酒。生切兔肝(一说以兔肝为酱),以鹿舌酱拌食之。又以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地区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土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
金、元时各种赋役的统称。《黑鞑事略》:“其赋敛谓之差发”。元代,岭北、汉地、西域之征调摊派方法各不相同:岭北以畜计,汉地以户计,西域以丁计。蒙古民户视牲畜多寡征之,不分贫贱,各出牛马、车仗、人夫、羊肉
藏语音译,意为“枪差”。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封建领主对农奴的一种剥削方式。由土司在※“马差”户中指定较富裕的差巴(支差的人)担任,规定每户须购置步枪1支,子弹100发。所领种的份地多于任其它差者。遇
?—1755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赫舍哩氏。大学士希福曾孙。雍正元年(1723)进士,授庶吉士,散馆编修。十二年(1734),充日讲起居注官,迁侍讲。十三年,命在尚书房行走。乾隆元年(1736),转
明彝族土官名。洪武十四年(1381),故元女土官姑胜古归明。十六年赴京朝贡,授东川府(治今云南会泽县)土知府职衔。十七年,由云南所属割隶四川布政使司。二十年(1387),儿媳奢赛奉旨承袭。二十一年,因
保安族传统贸易集市。位于甘肃省积石山保安族自治县大河家。始自清末。每逢双日进行,故又称“双日集”。届时居民携自产的土特产品等小商品,至集市出售、交换。后贸易范围扩大,逐渐出现白银、鸦片、牲畜、柴草等市
见“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一世”(1859页)。
蒙古语“首思”的汉译,指元驿站对乘驿官员、使臣供应之饮食分例。见“首思”(1743页)。
山名。丹达山系汉人称,因丹达塘而名。藏人谓斜贡拉。位硕板多西,拉里东。终年积雪,山道崎岖险峻。康熙五十七年(1718),援藏滇军输粮至此,逢雪崩,百余人被压毙,奉敕建专祠奉祀,后人遵为“丹达王爷”,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