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包制
亦称包商制。清代地方官府在羌族等地区推行的一种征收捐税方式。州县衙门将每年征收的各种捐税的权力交给当地一些土豪承包。承揽人按州县规定包额负责向当地摊派、征收捐税。承包人往往多派多收,巧立名目从中渔利,群众恨之入骨。
亦称包商制。清代地方官府在羌族等地区推行的一种征收捐税方式。州县衙门将每年征收的各种捐税的权力交给当地一些土豪承包。承揽人按州县规定包额负责向当地摊派、征收捐税。承包人往往多派多收,巧立名目从中渔利,群众恨之入骨。
壮族和岭南部分汉族传统婚俗。新娘出阁前夕,要通宵达旦地向父母兄弟姐妹及亲戚唱哭歌,歌词内容大意是诉说父母养育之恩以及自己如何留恋父母,不忍心离开父母、兄弟、姐妹及众乡亲们等语。唱到谁,要加几句对谁说的
由最年幼之子继承父亲名位和财产的制度。通行于父系氏族前期。当时,实行对偶婚,夫妻关系在年青时尚不稳定,双方各有情人,丈夫只是妻子的主夫。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关系的日趋牢固,所生子女方能确定为丈夫的可靠血统
碑铭。乾隆二十年(1755)五月立于北京国子监。弘历撰文,以满、汉、蒙、藏4种文字镌刻。全文约2700字,分前后两部分。前半部引言,1800余字。后半部韵文近900字。记述准噶尔部来源、发展及噶尔丹、
书名。明许进(1437—1510)撰。1卷。进字季升,号东崖。灵宝(今河南灵宝)人。成化(1465—1487)进士,授御史,出按甘肃、山东。弘治(1488—1505)初,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大同。七年(
傈僳语音译,意为“借工”、“请求帮助”。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傈僳族地区在生产和生活上的一种互助协作形式。每当农忙时节或遇婚丧嫁娶等事,需要帮忙的家庭都可向亲友或同村寨的群众请求帮助。一般不付报酬,待前来帮
辽代部族名。辽初即为辽所征服,成为辽的属国。向辽朝贡无常,有从征义务,但出兵无常额。《辽史》有太祖五年(911)派使节入贡的记载。有人认为,此部即《辽史·百官志》所记北面属国官中之达里得部(亦曰达离底
五代后梁开平年间梁、晋等在柏乡地区之战。五代初,后梁太祖朱温与河东节度使、晋王李存勖(沙陀人)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互相争夺成德(治镇州,今河北正定)、义武(治定州,今河北定县)、卢龙(治幽州,今北京)
唐代吐蕃寺院。又称噶琼多吉英寺,意即“小星金刚界寺”。在拉萨南热玛岗为赞普赤德松赞时(798—815在位)所建。建造精致。初曾为赞普驻跸及参佛之地,曾组织吐蕃王室贵族、大臣及高级僧侣,共同盟誓兴佛,其
独龙语音译。解放前云南贡山独龙族地区对富裕户的一种称谓。随着独龙族社会的父系家族公社解体,产生各个个体家庭占有耕地的不平衡,破坏了原始经济的平等,于是产生了一些经济较为富裕的家庭,出现早期贫富的分化。
即“讷都六设”(9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