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包勒
蒙古语音译。“格林”意为“家”、“包勒”意为“奴仆”。清代蒙古封建王公贵族的家奴。一般为主人服各种无偿劳役,不入旗籍,不服兵役,没有人身自由,得到主人允许可以娶妻成家,仍世代为奴。主人可以将其买卖、转让、赠送,但不能随意杀害。
蒙古语音译。“格林”意为“家”、“包勒”意为“奴仆”。清代蒙古封建王公贵族的家奴。一般为主人服各种无偿劳役,不入旗籍,不服兵役,没有人身自由,得到主人允许可以娶妻成家,仍世代为奴。主人可以将其买卖、转让、赠送,但不能随意杀害。
光绪以前一些蒙古地区尚存在以羊和茶代替货币进行交易的情况。牛、马、骆驼等大牲畜,对零星支付不方便,而羊便于用作小额交易的支付,且牧民手里经常有,数量也多,用以代替贷币比较方便。用茶作为货币能长期保存,
即“孛苦江军民万户府”。“固”,一作“呼”(992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农民屯田。乾隆二十五年(1760),阿克苏办事大臣阿桂奉命率兵至伊犁驻扎屯田时,又从阿克苏、乌什、赛里木、拜城、库车、沙雅尔等地迁移维吾尔族农民300户,安置在伊犁河南海努克(今察布查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雍正六年(1728),由颇罗鼐保奏,授噶伦。乾隆九年(1744),因办理准噶尔部入藏熬茶(礼佛)有功,赏札萨克头等台吉。十六年(1751),于各要隘处派兵严防准噶尔。次年,
?—1723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札萨克亲王※善巴从子。康熙三十年(1691),赴多伦诺尔(今内蒙古多伦县北上都河西南岸)会盟,封札萨克辅国公。三十五年
见“女真译语”(147页)
1889—1971中国著名地质学家。蒙古族。湖北省黄冈县回龙镇下张家湾人。父名卓侯,后改姓李。原名李仲揆,少年赴省城投考学堂,改名李四光。学习成绩优异,15岁破格选派到日本大阪高等工业学校学习。22岁
1340—1373藏传佛教帕竹派僧人。藏文作释迦坚赞,《明史》称章阳沙加监赞。藏族。帕竹政权首脑绛曲坚赞之侄。曾任帕竹泽塘寺第二任住持。元未受封“灌顶国师”,故又称“章阳国师”。元顺帝妥懽贴睦尔曾赐其
参见“俍人”(1687页)。
?—1759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号小和卓木。维吾尔族。喀什噶尔(今喀什)人。伊斯兰教白山派首领※玛罕木特次子。出生于伊犁。康熙三十九年(1700,一说1715),父为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坦所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