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莫鄂
参见“藏币”(2567页)。
参见“藏币”(2567页)。
清末民国初年在内蒙古西部办理垦务的机构。宣统二年(1910)设于绥远城(今内蒙古呼和浩特)。三年(1911)三月,由绥远城将军坤岫兼任垦务督办。下设秘书2员,及财政、考工、蒙务、文牍、庶务5科,分别办
藏传佛教寺院。在青海省同仁县隆务镇西山脚下。藏语称“隆务大乐法轮洲”。元大德五年(1301)该处建有小寺。明初由隆务地方土官之子三旦仁钦建成该寺,为萨迦派寺院。其弟罗哲僧格被明朝封为“弘修妙吾”国师,
藏语音译。指在西藏尼泊尔侨民与藏族妇女结婚所生之子女。按传统惯例,女性为藏族,男性属尼籍,其子女在西藏亦享受侨民一切权利。1956年,中、尼两国签订协定,规定其所生子女年满18岁自愿选择国籍。
见“预墩”(1962页)。
傣语音译,亦称“布格”,意为“大伙头”。旧时傣族封建土司对其统治下的拉祜等族大头人的封号。如云南省澜沧县糯福区就由孟连土司加封六个“鲜弄”,发给委任状和礼物。每个“鲜弄”下辖若干“鲜”,意为“伙头”,
辽代统治所俘人口的一种特殊的行政建置。亦称投下军州。辽代诸王、外戚、大臣及诸部首领随皇帝征讨外族时,允许私自掳掠,所俘人口,集中一起,建州县以居之,称为头下,成为俘掠者(即头下主)的私有剥削对象。朝廷
《清实录》作阿旺扎木巴勒粗勒齐木,即策满林呼图克图。藏族。嘉庆二十年(1815),九世达赖圆寂后,初由第穆呼图克图摄政。迨二十三年(1818),第穆病逝后,奉清帝诏命“领办西藏一切事务”(即“办理商上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陀满。来源于部名。居咸平路(治今辽宁开原县北)等地。
契丹语官名。初为地方组织※弥里(相当于“乡”,或更下一级单位)之长官;后弥里长官改为※辛衮。
质孙,蒙古语音译,又作只孙,义为“颜色”。《元史·舆服志》:“质孙,汉言一色服也。”元代内廷每有朝会、庆典(皇帝即位、上尊号、寿诞、册立皇后与太子等)、宗王来朝或岁时行幸等皆举行大宴,是时预宴者必穿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