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新
见“耶律朗”(1303页)。
见“耶律朗”(1303页)。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甘”、“更”或“金”。分布于湖南、贵州、广西三省(区)交界地区和湖北西南一带。人口2514014 (1990年)。其分布以贵州黎平、榕江、从江、锦屏、天柱、剑河、镇远、玉屏,湖
蒙古语,元译“奴婢”。古代蒙古社会中的一种隶属人口,一般为父权家长管束下的奴仆。主要来源于战俘。战败部落人丁(多为幼童)被俘后分给战胜者各家,世代为奴。亦有因贫困或犯罪沦为者。据《元朝秘史》,已出现于
蒙古喇嘛教寺庙举行法会时的一种宗教仪式。蒙古语,意为“驱魔散祟”。又译“跳布扎”,俗称跳鬼、“撵鬼”、“打鬼”。从西藏传入。流行于内蒙古、青海等地。大寺庙每年都要进行一次,一般选在正月或四月。以求驱鬼
?—12877钦察汗国第六代汗。又译脱脱忙哥。蒙古孛儿只斤氏。※拔都汗次子秃罕第三子。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兄忙哥帖木儿卒,嗣位。由领有黑海北岸地区的宗王那海执掌汗国大权。二十一年,将叛王昔里
见“真寂庙”(1819页)。
?—1804清代蒙古族王公。阿拉善旗人。博尔济吉特氏。清札萨克和硕亲王罗卜藏多尔济长子。初尚郡君、授固山额驸。郡君卒,复尚县主,授多罗额驸。乾隆四十四年(1779),授公品级一等台吉。四十八年(178
书名。镇压广西少数民族起义过程中的奏章汇编。1卷。内收21篇。明吴文华(字子彬,福建连江人,汉族)撰。为万历三年(1575)作者以右副都御史衔巡抚广西时,偕总督凌云翼前往河池、咘咳(今属南丹)、北三(
契丹语称谓。为对一种地方机构的称呼。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是为宫卫下辖的一级组织。然仅辽太祖※弘义宫下有2:述垒北和述垒南,其它宫府不置。又,此语词还作一具体单位
明弘治年间苗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乜富架”(45页)。
?—1560明代湖广保靖司土官。土家族。保靖(治今湖南保靖县)宣慰使※彭九霄第三子。嘉靖六年(1527),承袭宣慰使。十九年(1540),奉调从征镇筆。二十二年(1543),随征贵州田平。三十三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