款
见“门款”(135页)。
见“门款”(135页)。
见“配夏哇”(1813页)。
拉祜语音译,意为“小户”。解放前云南澜沧县糯福区拉祜族母系大家庭中实行从妻居的对偶小家庭。每个母系大家庭中一般包括有七八个乃至一二十个这样的“小户”,住在同一幢大房中的各个间隔里,有集体耕地,共同劳动
即“乌孙部”(334页)。
?—1628明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应勐之子。万历二十六年(1598)父卒,袭宣慰使职。天启七年(1627),以缅甸王侵孟艮,应孟艮请求,遣兵象万余合
金代行政区划建置。治所在临洮(今甘肃省临洮县)。皇统二年(1142)改熙州为临洮府。置熙秦路总管府。大定二十七年(1187)更今名。辖府1:临洮府;节镇州1:巩州;防御州1:河州及刺史州4:积石、洮、
官名。洪武十三年(1380),明朝政府改京师大都督府为中、左、右、前、后5军都督府,统领京内、外诸都司、卫所。在南京亦专设5军都督府,统领南京卫所。各府长官为左、右都督。实权归兵部。明中叶以后,在边疆
见“烧饭”(1928页)。
蒙古科尔沁部别称。明清之际游牧于嫩江流域,亦作火儿慎、好儿趁、廓儿沁,皆同名异译。明洪熙(1425)间,蒙古臣阿鲁台为瓦剌所破,原在额尔古纳河、呼伦湖和海拉尔河一带游牧的首领奎蒙塔斯哈喇(姓博尔济吉特
见“耶律贤”(1302页)。
清代对高山族“番社”中孚有声望的老者称谓。不属村社头人,但重要社务如通事、土目的禀举或请斥革,村社公有土地的给垦或典押等,常由他们签名认许,社内争执,通事、土目也常会同他们予以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