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租地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亦称永佃地。清末汉族农民为开垦或租种蒙民地,缴纳一定地租而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一般在契经约上注明“永远管业”字样。只准汉人退还,不许蒙民回赎。这种关系的形成,有的因蒙古业主负债于耕种者,无力偿还,将土地赎回权作价偿还欠债,也有将土地所有权作价卖给承租者,立死契,但要纳租。河套地区的渠地租,亦称永租地,名义上为蒙旗所有土地,实际由垦务局招民耕种、征租,所征租银与蒙旗按比例分成。
地名。在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偏西,北依大青山,南临黄河,东邻土默川,西接后套平原。历为古代北方民族游牧之地。名称来源主要有二说:一说出自蒙古语包克图(意为有鹿的地方);一说为箔头(水陆码头)的音转。约在清
普米语音译,意为“白人”。云南永胜、丽江、兰坪等县普米族的自称。因以“白额虎”为图腾,故名。参见“普米族”(2291页)。
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维吾尔族。原籍喀什噶尔(今喀什)。※张格尔弟巴布顶之子。自幼与父避居浩罕。咸丰二年(1852)夏,与倭里罕等纠众先后4次窜犯喀什噶尔、乌什等处卡伦和村庄,被击败。五年(18
解放前云南沧源佤族地区富裕户对贫困户的一种剥削方式。一般在农忙季节进行。按习惯规定谁家临时需要劳动力,可以拿些钱交给村寨头人作为寨公用,然后头人负责召集每户派一个工为其劳动一天,他只需再给劳动者准备一
明代建州女真首领。又作王乌塔。女真族。驻牧于辽东叆阳堡东250里(今辽宁桓仁、宽甸境内),通市于叆阳。嘉靖(1522—1566)末年,忠于明廷,奉约惟谨,受封都督。以建州右卫都指挥王杲发难。劫杀孤山修
元朝官员,字用文,又名那木罕,河西人,唐兀氏。先世以千户镇庐州,遂家焉。世袭千户职,以其才能被荐除庐州路治中,又改福州路,曾以谕降盗寇之功迁同知,又迁理问,治理永福、罗源2县及泉州事,擢行省郎中、潮州
中国内地与周围民族的民间贸易。亦称私市。与官方统制的※官市相对而言。自古以来,中国各族之间、农牧民之间的民间贸易一直进行,即在战争状态下,也往往突破统治者的封禁,私下交易。在分裂割据的战国、三国两晋、
山名。①在今青海省东部。藏文称“达尼朵”,唐贞观十五年(641)正月,太宗养女文成公主与吐蕃赞普(王)松赞干布联姻,公主行经其地驻跸。当地民间神话传说:公主掷铜镜化为日月山,泪流成河,西注入青海湖,故
召庙名。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旧城康乐街南。蒙古语名“塔布·斯普尔罕”,即五塔寺。清雍正五年(1727),崇福寺(小召)喇嘛阳察察尔济呼毕勒罕任呼和浩特副札萨克喇嘛时,年班赴京,奏请建立此寺。十年(17
545—612北周、隋大臣。字次武。鲜卑于氏(原为万忸于氏)。先祖代人,后迁洛阳、长安。燕国公、大左辅※于寔子。少聪敏好学,师事博士李详,习《周易》、《三礼》。初为赵王宇文招属下,历迁安固太守、御正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