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僧司
元代管理江南佛教寺院僧尼机构。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后改称宣政院。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中国,于江南各地先后封僧人为总统、总摄,江南僧司为总制院或宣政院下属机构,以统摄江南各地寺院僧尼。
元代管理江南佛教寺院僧尼机构。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后改称宣政院。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中国,于江南各地先后封僧人为总统、总摄,江南僧司为总制院或宣政院下属机构,以统摄江南各地寺院僧尼。
见“完颜”(1142页)。
1781—1811清公主。满族。爱新觉罗氏。仁宗※顒琰第三女。和裕皇贵妃刘氏生。嘉庆六年(1801)十一月,下嫁蒙古科尔沁郡王齐默特多尔济孙索特纳木多尔济,授其夫御前大臣,赐紫缰。十六年(1811)三
唐代纳抚※契丹所置州名。唐太宗贞观二年(628)置,领契丹松漠部落。侨治静蕃戍。隶营州都督府(治所在今辽宁省朝阳)。为唐建契丹十七州之一。七年(633),治徙三合镇。武则天万岁通天元年(696),契丹
地名。藏语音译,意为“北部高原”。位于昆仑山脉、唐古拉山脉和冈底斯一念青唐古拉山山脉之间,为高寒荒漠。湖泊星罗棋布、河流纵横交错,在山岭与湖泊间夹有水草丰茂的河谷盆地,亦称藏北草原。最初属于古老的象雄
见“高附”(1907页)。
1625—1701清朝大臣。汉军镶黄旗人。顺治四年(1647)举人,初任直隶南和知县。九年(1652),授监察御使,巡按陕西。奏准整饬州县吏治腐败、官吏钻营等诸多弊端。十三年(1656),巡按山西,奏
清末新疆官署名。光绪十八年(1892)置。治所在色勒库尔(今塔什库尔干塔吉克族自治县)。不久改称转运抚辑局,主要负责管理地方治安和转运军粮等事务。由喀什提督和喀什道台委派旗官一名管理局务,为当地军政长
?—约1772清朝大臣。满洲镶蓝旗人。康熙八年(1669)进士。累官至山西巡抚。始至任,整顿秩序,民赖以安。重视人才,振兴学校。立身公正,革除火耗及一切额外私税。严于持法,缓于征求,廉洁奉公,使属吏不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库玛尔路协领公署”。因所辖居民分布在呼玛尔河流域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氏族组织及分布地
见“金山”(14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