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州征收谷物令文
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原文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系沙州官府征收谷物的指令。内容为:会计官拉珠赞致书长官论甸热、论菜扎,陈请下令,从阿豺部农民谷物中,交纳谷物30,并请沙州之粮官指派王家舍及邹增增执行。文末有发信人签章:“会计官拉珠赞驻地”。此文为吐蕃遗存之少量古藏文文书之一,对研究古藏文及当时吐蕃的赋课制度有一定参考价值。
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原文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系沙州官府征收谷物的指令。内容为:会计官拉珠赞致书长官论甸热、论菜扎,陈请下令,从阿豺部农民谷物中,交纳谷物30,并请沙州之粮官指派王家舍及邹增增执行。文末有发信人签章:“会计官拉珠赞驻地”。此文为吐蕃遗存之少量古藏文文书之一,对研究古藏文及当时吐蕃的赋课制度有一定参考价值。
书名。编年体史书。原名《皇清开国方略》或《开国方略》。乾隆三十八年(1773)阿桂(1717—1797,满洲正白旗人)等奉敕撰。五十一年成书。32卷。记述清朝入关以前开国史实。“发祥世纪”不入卷,列卷
藏语音译,意为“办事员”。原西藏地方政府五品僧俗官职名。西藏小世家子弟,在仔康附设机构受训后,初任政府职务时,照例先任此职。经一定时期习练和考核后,也能调任小※宗本(“宗”相当于内地县,“宗本”为县级
辽代对边防地区诸游牧民族户的称呼。又作乣户。亦称“边防乣户”。依本族旧俗从事生产,为辽守边。其衣食之源,全赖畜牧。绩毛饮湩,以为衣食。
丧葬制度。行土葬。提倡速葬、薄葬。人死后,最多不能超过三天即埋葬。以早亡当晚葬,晚亡次晨葬为好。主张就地埋葬,俗谓“天下的土地,埋天下的回回”。当病人危亡时,请阿訇念“讨白”(忏悔词),死后将亡人埋体
参见“奥扑”(2251页)。
?—1758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圣祖※玄烨第二十一子。号紫琼道人。雍正八年(1730),封贝子,晋贝勒。十三年(1735),高宗即位,晋慎郡王。卒,谥靖。其诗清秀,尤工画,著有《花间堂载笔》、
见“咄于”(1388页)。
元代地方官署名。秩正二品。隶中书省。设治所于大兴(今北京)。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置,兼本路都总管府。二十一年,别置大都路都总管治民事。掌守卫宫阙都城,调度本路供亿,兼理营缮内府诸邸、都宫原庙、尚
见“通巴”(1967页)。
西夏宗室。党项羌族。越王李仁友孙,襄宗※李安全世子。夏应天四年(1209),蒙古成吉思汗率大军攻入西夏,襄宗安全遣其为主帅,以大都督府令公高逸副之,督兵5万御之,大败,高逸被擒杀。皇建二年(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