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平官
唐代南诏职官称谓。为辅佐诏主执掌国事之重臣、王之下最高官阶。据《旧唐书。南蛮西南蛮传》,“凡置六人”;依《新唐书·南蛮传》,为3人,“官曰坦绰、曰布燮、曰久赞,谓之清平官,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宰相也。”凡事皆咨之,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备受尊崇,王子、群臣皆惮之,事之卑谨,不敢有过。原西泸县令相州人郑回于天宝(742—756)末,因巂州陷,被俘,阁罗凤爱其有儒学,重用之,使教子弟。异弁寻在位时(780—808),曾任此职。南诏以后的大长和国、大天兴国、大义宁国、大理国,亦设此官。
唐代南诏职官称谓。为辅佐诏主执掌国事之重臣、王之下最高官阶。据《旧唐书。南蛮西南蛮传》,“凡置六人”;依《新唐书·南蛮传》,为3人,“官曰坦绰、曰布燮、曰久赞,谓之清平官,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宰相也。”凡事皆咨之,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备受尊崇,王子、群臣皆惮之,事之卑谨,不敢有过。原西泸县令相州人郑回于天宝(742—756)末,因巂州陷,被俘,阁罗凤爱其有儒学,重用之,使教子弟。异弁寻在位时(780—808),曾任此职。南诏以后的大长和国、大天兴国、大义宁国、大理国,亦设此官。
?—1643清初将领。蒙古族。瓦三氏。初为察哈尔部林丹汗护卫。天聪八年(1634),林丹汗兵败西行后,率所属40余户渡哈屯河归附后金,隶蒙古镶白旗,授游击世职。崇德三年(1638),随军征明,屡胜明兵
见“阿古柏”(1202页)。
古代奖赏殊功的凭据。以铁为之。以金朝为例,状如卷瓦。刻字画襕,以金填之。外以御宝为合,半留内府,另一半赏给有殊功者。
民国时期在云南沧源地区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民国二十五年(1936)置,划分为勐角、岩帅、永和、曼海、班洪五个辖区。居民主要是佤族,其次是拉祜族和傣族,还有部分汉族。民国三十四年(1945)改划为镇乡制
元侍卫亲军中之一种。主要以唐兀(党项)人士兵组成。至元十八年(1281),以唐兀军士3千设卫,长官为指挥使,秩正三品。负责守卫大都城(今北京)健德、和义、肃清3门。设门尉3、儒学和蒙古学教授各1。也被
清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喀尔诺特氏。世居察哈尔地方。原系察哈尔汗之宰桑。天聪八年(1634),察哈尔林丹汗败亡后,率众430人来归,授一等梅勒章京世职。崇德六年(1641),随清军围明锦州,败明经略洪
四川甘孜地区※霍尔13寺之一。建于明末清初。寺址初建于甘孜绒坝岔打伙沟,康熙元年(1662)昂燃杰迁寺于让来塘。自康熙(1662—1722)年间始,在西藏地方政府及达赖喇嘛操纵下,势力不断扩大,占有大
1771—1834清代青海夏琼寺高僧。藏族。出生于尖扎日兰地方之阿嘉家族。由赤·阿旺却丹确认其为自己伯父之转世。于夏琼寺和色拉寺结扎仓求学,获林赛学位。聆听七世达赖喇嘛噶桑嘉措之教诲。任护理华曲寺堪布
?—97汉西域车师后部王。居务涂谷,领4000余户,有众15000余,兵3000。建武二十一年(公元45年),与鄯善王、焉耆王遣子入侍汉。以光武帝不纳,奔附匈奴。明帝永平十六年(73),复欲内附,遭匈
阿拉伯语mufti音译。原意为“法官”、“总法官”,其职司是解释伊斯兰教教法,通常称为“伊斯兰教法说明官”。由高级宗教人士专任,故又成为某些高级宗教人士的称号。※叶尔羌汗国有此官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