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文启蒙
书名。舞格(满族)撰。4卷。雍正八年(1730)成书。用汉文解释满文之文法书。卷1为满文12字头、切韵满文、满语外单字、满文切韵法、满文运笔先后,满文字母拼写规律。卷2为汉满语套语,即课文练习。卷3为满文助语虚字、满语虚字及词尾变化规律。卷4为满文辨似、满语解似、音似义不同及文似质不同之词语。是学习满语文教科书。书中保留了一些满文虚字和各种附加成分,对研究满文有参考价值。
书名。舞格(满族)撰。4卷。雍正八年(1730)成书。用汉文解释满文之文法书。卷1为满文12字头、切韵满文、满语外单字、满文切韵法、满文运笔先后,满文字母拼写规律。卷2为汉满语套语,即课文练习。卷3为满文助语虚字、满语虚字及词尾变化规律。卷4为满文辨似、满语解似、音似义不同及文似质不同之词语。是学习满语文教科书。书中保留了一些满文虚字和各种附加成分,对研究满文有参考价值。
蒙元时期高利贷盘剥形式。又作羊羔利。蒙古贵族自大汗至诸王、公主、后妃等皆提供本银给回回商人,或贷于民而衍其息,称※“斡脱钱”。年息高达百分之百,1锭本银,展转10年,本息1024锭。“如期并其子母征之
见“札肥河卫”(434页)。
也称蕃字、蕃文、蕃书。记录西夏党项族语言的文字。西夏正式立国前大臣野利仁荣奉西夏主元昊命创制。大庆元年(1036)颁行,教国人纪事。共6千余字。笔画、结构多仿汉字。形体方整,类八分书。笔画繁复,用点、
藏语音译,意为“强买强卖”、“强销货物”。即以强迫手段进行不等价交换。解放前西藏农奴主对农牧奴的一种超经济剥削。有些宗本(相当于内地县的官员)、谿堆(庄园的管理人)等官员用从印度、尼泊尔或拉萨等地买来
?—1889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蒙古博尔济吉特氏。字振魁。大学士※琦善子。初授吏部主事,后历任郎中,兼内务府银库员外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章京。出任湖北荆宜施道。曾参与镇压江陵白莲教起义,加按察使衔
见“耶律隆绪”(1320页)。
?—1364元朝宦官。又作王不花。高丽人。朴氏。与顺帝完者忽都皇后同乡,以宦官入事皇后,受宠幸,官至荣禄大夫、资正院使,执掌皇后财赋。顺帝至正十九年(1359),与皇后谋使顺帝禅位于皇太子爱猷识理达腊
见“惕隐”(2104页)。
①古城名。即今辽宁省兴城市。明为宁远州城。位于渤海北岸汤沙河与女儿河之间。是今东北通向华北交通要冲。原属广宁(今辽宁北镇县)前屯、中屯二卫地。明宣德三年(1428)建。分内外二城。内城周5里余,高3丈
元、明湖广土家族土司。元代置,参用土官任安抚使。明洪武四年(1371),归附,以覃耳毛充金峒安抚司(治今湖北咸丰县西北)安抚使。建文间废。永乐五年(1407)复设,命覃添贵为安抚使。宣德二年(1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