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通志
即“清朝通志”(2112页)。
即“清朝通志”(2112页)。
清代传递公文之具。凡未赏给报匣的官员,遇奏事时,将奏折用夹板夹好,外用绵纸封固,接缝处钤盖本职官印,包以黄绫,发驿传送。军机处交发的紧要文书,由兵部捷报处加具夹板,封固,“粘贴印花”(盖印封签)发驿。
即“美川王”(1761页)。
清朝在北京设立的民族学校。为培养使用满蒙文字的高等学堂。光绪三十三年(1907)五月六日建立,伊克坦任监督(校长)。以“造就满蒙文通才”,“以备行政任使”为宗旨。设满蒙文科,附设藏文科。分正科和预科,
即“眩人”(1866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东至噶济格接本部左翼右旗界,西至巴尔鲁克接札哈沁游牧界,南至札木图接接本部中右翼末旗界,北至哈勒占和硕接札哈沁游牧界。有佐领1。会盟于札克必拉色钦毕都哩雅诺尔盟。初,普尔普车棱族
见“撒里河卫”(2494页)。
见“阿旺簇勒提木”(1245页)。
书名。明胡粹中撰。16卷。作者浙江山阴(今绍兴)人,永乐中官楚王府长史,鉴于明初所修《元史》略于成宗以下治平之迹,顺帝时事亦多阙漏,乃仿《通鉴纲目》体例,起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终顺帝至正二十八年
蒙古四大汗国之一。为成吉思汗次子※察合台所建。初为察合台封地。元太祖二十年(1225),成吉思汗划分诸子封地,察合台领有西辽旧地,14世纪初合并窝阔台封地后,遂兼有天山南北路及阿母河以东地方。最盛时疆
见“耶律阿保机”(132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