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权制
以男子为氏族长或家族长的制度。父系氏族晚期出现的家长制家庭即典型的父权制家庭。我国汉族和某些少数民族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的一夫一妻家庭,则是父权的延伸和发展形式。许多少数民族阶级社会里的一夫一妻制家庭,成员之间关系比较融洽,父权不甚突出。国内学者普遍将父权与父系民族制视为同一概念。参见“父系氏族制”(323页)。
以男子为氏族长或家族长的制度。父系氏族晚期出现的家长制家庭即典型的父权制家庭。我国汉族和某些少数民族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的一夫一妻家庭,则是父权的延伸和发展形式。许多少数民族阶级社会里的一夫一妻制家庭,成员之间关系比较融洽,父权不甚突出。国内学者普遍将父权与父系民族制视为同一概念。参见“父系氏族制”(323页)。
见“毗伽可汗碑”(1650页)。
见“窝阔台”(2297页)。
见“地方台站”(678页)。
藏语音译,意为“佐相”。汉称“大头人”。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村寨的统治者,世袭贵族。多是为土司开拓疆土有功者的后裔,或依附于土司的某地统治者,可参加土司的各级管理机构,如“涅巴会议”,经严格选择可任
见“耶律璟”(1304页)。
?—1217金大臣。字彦成。曷懒路泰申必剌猛安人。女真族。完颜氏。明昌五年(1194)进士。由易州军事判官,累官为威州刺史。贞祐(1213—1217)初,历任国子祭酒、同知平阳府事、兵部侍郎、翰林侍讲
见“纳苏泼”(1269页)。
见“潢河”(2464页)。
?—1659喀尔喀蒙古札萨克图汗部首领之一。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硕垒乌巴什子。为喀尔喀8札萨克之一,属右翼。顺治四年(1647),土谢图汗衮布、车臣汗硕垒因纳苏尼特叛人腾机思及掠巴林部
见“额济纳土尔扈特部”(253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