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资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作玉孜伯克、羽滋伯克。维吾尔族语,意为百户长。职司征收百户范围的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作玉孜伯克、羽滋伯克。维吾尔族语,意为百户长。职司征收百户范围的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见“宇文泰”(897页)。
见“额尔德尼额尔克托克托鼐”(2538页)。
南北朝时当阳地区少数民族的总称。以居地为族称。古称※荆蛮、槃瓠蛮等。分布在南郡当阳(今湖北当阳)。南朝宋元嘉二十四年(447),与临沮蛮(治在今湖北当阳西北,后废)举兵,缚临沮令傅僧骥。荆州刺史南谯王
见“板楯蛮”(1294页)。
明代西北地方官署名。洪武十五年(1382)四月,※改岷州卫为军民指挥使司。治所在今甘肃岷县。嘉靖二十四年(1545)又置州,改军民指挥使司为卫。四十年(1561)闰五月,州废,仍置军民指挥使司。
即“色勒库尔”(845页)。
西域古国名。见《魏书·西域传》。又作朱居、朱俱波、悉居半。《魏书·世宗纪》作朱居槃。《大唐西域记》作斫句迦。《新唐书·西域传》:亦名朱俱槃,由汉子合国合并西夜、蒲犁、依耐、得若等国而成。北魏时西游旅行
?—1966辛亥革命志士。字晏山。回族。祖籍江苏铜山。后迁居湖北襄阳。1905年应征入张之洞湖北常备军马队。1906年进入湖北陆军第八镇马队第八标二营充当学兵。1909年加入共进会,被委任为马队第八标
西藏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被告光着脊背,由人将一烧红的铁件顺其背部滑下。若烫伤,表明原告理直、被告理曲;反之则为原告无理、被告有理。解放前僜人常用此法断定事理不明、是非难辨的事件。被判无理者必须向
苗族民间祭祀风俗。俗称吃牛、打牛、斗牛等。源于为疾病或求嗣,向祖先或神灵许诺举办祭典用牛还愿的活动。以家族举办,必请舅家(母亲和妻子家族)参加。盛行于湖南西部、贵州东北、湖北西南及四川东南等地。祭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