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哈巴拉
清朝蒙古王公。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后裔,齐齐克长子。乾隆四十年(1775),年虽幼以才堪造就,加恩赐公品级,袭札萨克一等塔布囊。五十一年(1786),尚乡君,封额驸。五十三年(1788),随从乾隆帝于木兰行围,以修治桥路奋勉功,封辅国公,赐双眼孔雀翎。
清朝蒙古王公。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后裔,齐齐克长子。乾隆四十年(1775),年虽幼以才堪造就,加恩赐公品级,袭札萨克一等塔布囊。五十一年(1786),尚乡君,封额驸。五十三年(1788),随从乾隆帝于木兰行围,以修治桥路奋勉功,封辅国公,赐双眼孔雀翎。
官署名。渤海王国仿隋唐制置。为辅佐国王统治的3省之一,为左省,比唐之门下省。负责审议中台省提出的政令,掌宣纳王命,司礼仪。设左相1,为省长官,比唐侍中,与大内相、右相共同审议王国军政要事并作出决定;左
又作“吐浑国王府”。辽朝设置,属北面属国官。辽有属国59,吐谷浑为其中之一。此为辽朝对吐谷浑所加之封号。属国的主要义务之一是:“有事则遣使征兵,或下诏专征;不从者讨之。助军众寡,各从其便,无常额”(《
明代艺人。吴县(今江苏省苏州市)人。回族,长于工艺品制作,极善模拟,所制各种玩赏品物,或用铅钤口,或以金银作花片,镶嵌树石,泥金描彩,种种真肖,无一不佳。
见“氐”(610页)。
见“乌罗府”(334页)。
亦称大汉太学。西夏学校之一种。仁宗人庆二年(1145)设,仁宗亲自参加向先圣先师祭祀礼仪,对师生分别给以赏赐。
书名。镇压广西少数民族起义过程中的奏章汇编。1卷。内收21篇。明吴文华(字子彬,福建连江人,汉族)撰。为万历三年(1575)作者以右副都御史衔巡抚广西时,偕总督凌云翼前往河池、咘咳(今属南丹)、北三(
1901—1968又化名吉岱峰、王西、赵福等。内蒙古土默特旗三两村人,蒙古族。8岁起读私塾,1915年入土默特高等学堂。“五四”时期在归绥(今呼和浩特)参加和领导学生反帝爱国运动。1920年入归绥中学
匈奴语音译。汉代匈奴人使用的一种青铜刀。《汉书·匈奴传》颜师古注引应劭语“径路,匈奴宝刀也。”一说源自西周初年周人使用的名为“轻吕”的短剑。汉元帝(前49—前33在位)初年,呼韩邪单于与汉使韩昌、张猛
契丹王朝中央官署。又称“契丹南枢密院”。《辽史·百官志》称:契丹官制特点,“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侍汉人。”“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