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舍里部
见“朱舍里部”(793页)。
见“朱舍里部”(793页)。
见“呼韩邪单于”(1391页)。
①(?—579或580)西魏、北周大臣。字保兴。代郡人。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曾祖宇文伊与敦、祖长寿、父文孤,皆为沃野镇军主。初从宇文泰破侯莫陈悦,授威烈将军,封渔阳县子。西魏大统三年(53
即“八鲁剌思”(27页)。
即“克牙气克”(987页)。
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为1890年※《中英会议藏印条约》之附加条款,又称《藏印议订附约》、《藏印续约》等。光绪十九年十月二十八日(1893年12月5日)清政府代表参将何长荣和英国代表政务司保
见“那斯昂库”(931页)。
即“别速惕”(1070页)。
参见“都官伯克”(1817页)。
西夏军队中的随军杂役。为军卒中第三等。西夏男子15岁为丁,2丁中除1人为正军外,另一较弱者充任。在不同岗位配备不同战具。牧主、农主、帐门后宿、内宿后卫负担战具配备相同,有弓一张、箭20支、长矛杖1支;
参见“咪曼”(16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