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刑清吏司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1920—1945民国时期新疆乌孜别克族诗人。又译波拉勒·艾则孜。新疆伊宁人。1938年开始写作。作品感情真挚,富有思想性,多为歌颂祖国及抗击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英雄儿女。1945年在阿克苏与黎特夫拉·
见“伊吾”(802页)。
元代学校名。隶蒙古翰林院,秩正七品。世祖至元六年(1269),颁行八思巴蒙古新字,诸路置蒙古字学。八年,于京师中都(今北京)立蒙古国子学。选随朝蒙古、色目、汉人百官及怯薛(禁卫军)官员子弟入学受教。初
县名。其地居有苗、水、侗、瑶等族。隋以前与贵州独山县为夜郎之毋敛地。唐为环州属地。宋属融州,后置州。元降为县。旋复为州,属庆远南丹溪洞等处军民安抚司。明洪武元年(1368),省州入思恩县。十七年(13
见“萧温”(1991页)。
见“噶举派”(2500页)。
卫拉特蒙古进藏礼佛布施组织。乾隆八年(1743),准噶尔部长噶尔丹策零为替其父策妄阿拉布坦超度亡灵,派遣宰桑吹纳木克、巴雅斯瑚朗、喇嘛强佐巴等312人,携骆驼1700—1800峰,马2300余匹,羊2
(1508—约1599、1605) 托钵僧。新疆伊斯兰教黑山派和卓之祖。和卓※玛哈图木·阿杂木第七子(一作第四子)。母为苏图克·布格拉汗后裔。原籍中亚撒马尔罕达合比德村人。幼时被迎往巴里黑(今阿富汗境
?—430十六国时期北燕创建者。字文起,小字乞直伐(代)。长乐信都(治今河北冀县)人。一说出于鲜卑。先世有食采冯乡者,遂以为氏。后燕慕容宝(396—398年在位)时,署中卫将军。宝弟慕容熙嗣位,为政暴
契丹民族贵族的一种葬具。《虏廷事实》载:“北人丧葬之礼,盖各不同,”“惟契丹一种特有异焉,其富贵之家,人有亡者”,“用金银为面具,铜丝络其手足。”从现有出土文物看,有两种:一种为手足网络,一种为全身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