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布七族
藏族部落名。在西藏丁青县境,今属昌都专区。“霍尔三十九族”中恰色、嘎尔康、嘎堆、嘎麦、那如、多尔堆、多尔麦等7部落的总称。《霍尔三十九族简史》载:琼布家族是象雄王朝时应供上师的后代,初居阿里,后辗转迁至丁青一带。原由霍尔王管辖,后直属驻藏大臣,辛亥革命后归噶厦政府,民主改革后,属丁青县。
藏族部落名。在西藏丁青县境,今属昌都专区。“霍尔三十九族”中恰色、嘎尔康、嘎堆、嘎麦、那如、多尔堆、多尔麦等7部落的总称。《霍尔三十九族简史》载:琼布家族是象雄王朝时应供上师的后代,初居阿里,后辗转迁至丁青一带。原由霍尔王管辖,后直属驻藏大臣,辛亥革命后归噶厦政府,民主改革后,属丁青县。
蒙古都儿鲁斤(迭儿列斤)诸部之一。又作翁吉剌、弘吉列、晃吉剌、雍吉烈、瓮吉里、翁吉剌惕等。《辽史》译作王纪剌,《金史》译作广吉剌、光吉剌。为一较大游牧部落,有许多分支,主要是亦乞列思、豁罗剌思、斡勤忽
见“敌烈部”(1882页)。
见“答里巴”(2239页)。
藏语音译,意为“知宾”、“知客”,即礼宾官,亦称噶卓。以僧俗四品官任之,因其随噶伦办事,接近机密,乾隆十六年(1751)规定,应于※东科尔内选精干者充任。复规定,除噶厦额设者外,禁止私设。领主宅邸中办
葬式之一。将死者置于崖壁或崖穴安葬。主要分布于川、黔、湘、鄂、桂、滇、粤、闽、台、浙、皖、赣、陕等省区。其年代上限可能至夏朝,下限一般至明、清。贵州部分苗族地区和台湾省某些高山族群体中至今仍有此葬俗。
明代傣族土司名。旧为猛密分地,后酋长稍强,擅而有之。万历(1573—1620)初,土酋思恨与陇川岳风同投缅国。及明军平麓川,思恨来归,立为蛮莫安抚司。万历二十二年(1594),遭缅兵袭击,安抚思化奔陇
1617—1669明末清初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室利稣坦玛之子。明崇祯十二年(1639),父卒,嗣职。明亡,向清朝献金归顺。清顺治十八年(1661),清廷
清朝武官。蒙古镶白旗人。巴林氏。天聪五年(1631),任牛录章京。八年(1634),以办事能干,不违使命,授牛录章京世职。崇德三年(1638),加世职为三等甲喇章京。是年,随大将军睿亲王多尔衮征明至山
见“涅里”(1933页)。
?—1104辽末代皇帝天祚帝之德妃。契丹族。为北府宰相萧常哥女。道宗寿昌二年(1096)入宫,封燕国妃。生子耶律挞鲁。天祚帝乾统三年(1103),改德妃。寻加号“赞翼”。子挞鲁受封燕国王。次年,挞鲁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