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老制
过去瑶族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组织。由群众推选懂本民族历史,有丰富生产经验,办事公正,为群众所信赖的老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本村寨生产活动,主持宗教活动,按习惯法调解群众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并组织群众对抗外来侵扰。没有任何特权,和群众一样参加生产,处理问题不公正可以罢免,具有浓厚的原始氏族长老制色彩。随着贫富和阶级分化的发展,到解放前夕,这一组织在不少地区已逐渐发生蜕变,有些甚至成了统治群众的工具。
过去瑶族地区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组织。由群众推选懂本民族历史,有丰富生产经验,办事公正,为群众所信赖的老人组成。主要职责是组织本村寨生产活动,主持宗教活动,按习惯法调解群众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并组织群众对抗外来侵扰。没有任何特权,和群众一样参加生产,处理问题不公正可以罢免,具有浓厚的原始氏族长老制色彩。随着贫富和阶级分化的发展,到解放前夕,这一组织在不少地区已逐渐发生蜕变,有些甚至成了统治群众的工具。
见“渴槃陀”(2284页)。
藏传佛教噶举派支派之一。创始人为西藏山南帕木竹巴(1110—1170)。宋绍兴二十八年(1158),其于帕木竹地方建丹萨梯寺,住寺收徒传法,因以得名。帕竹多吉杰波在宗教上有所建树,其死后,后继无人,由
蒙古宗王。一译脱脱木儿、脱脱帖木儿。孛儿只斤氏。※忽必烈弟岁哥都之子。至元十二年(1275),奉命随皇子北平王那木罕出镇西北地区。次年,乘机发动叛乱,为蒙哥子昔里吉与元将忽怜击败。寻与昔里吉复暗中勾结
州名。西魏置。治所在上县(今陕西绥德县)。隋改雕阴郡,唐复置,多次移治,曾改为上郡。隶夏州定难军,五代后党项据其地,宋时与西夏多次争夺,相继据其地。宋熙宁三年(1070)废为绥德城,隶延州,元符二年(
金代北边诸部族之一。金朝曾在此设部族节度使。军兵事属西北路招讨司。明昌三年(1192),罢节度使,以招讨司兼领。
官名。满语音译。“哈思户”意为“左方”,“额尔机”意为“边、侧”,“哈分布勒”意为“使通达”,“哈番”意为“官员”。清代通政使司机构中所设的左通政使。满缺,设一员。下设“左参议(官)”,满语“哈思户额
见“却吉尼玛”(981页)。
宋代云南大理国第十世国王。白族。大理人。※段素真孙(一说为子)。宋仁宗宝元二年(1039),祖父卒(一说庆历元年,即1041年禅位为僧),父已先亡,遂继王位,改元圣明。后又改元天明。性好游狎,不理国事
见“失里绵卫”①(591页)、“失里木卫”(591页)。
公元5世纪后期云南宁蒗永宁地区纳西族首领。蒙醋醋八世孙。《元史·地理志》:永宁“昔名楼头赕,接吐蕃东徼,地名答蓝,么些蛮祖泥月乌逐出吐蕃,遂居此赕,世属大理。宪宗三年(1253),其三十一世孙和字内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