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花
傈僳语音译,意为“借工”、“请求帮助”。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傈僳族地区在生产和生活上的一种互助协作形式。每当农忙时节或遇婚丧嫁娶等事,需要帮忙的家庭都可向亲友或同村寨的群众请求帮助。一般不付报酬,待前来帮忙者需要帮忙时,亦前去帮忙,作为补偿。具有互相帮助的性质,无剥削的含义。是生产力低下,个体经济力量薄弱的反映。
傈僳语音译,意为“借工”、“请求帮助”。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傈僳族地区在生产和生活上的一种互助协作形式。每当农忙时节或遇婚丧嫁娶等事,需要帮忙的家庭都可向亲友或同村寨的群众请求帮助。一般不付报酬,待前来帮忙者需要帮忙时,亦前去帮忙,作为补偿。具有互相帮助的性质,无剥削的含义。是生产力低下,个体经济力量薄弱的反映。
明末清初西藏地方官员。亦称吉雪第巴。前藏吉雪地区大贵族之一。拥有武装,支持各地黄教徒反对藏巴汗。明万历三十三年(1605),被藏巴汗击败,哲蚌寺、色拉寺僧众亦遭杀害。崇祯十五年(1642),与五世达赖
又译卡分。原为征收乌守尔税时的一种附加税,是按比例用谷物付给税吏的酬劳,以补偿他们在征税过程中的开销。19世纪60至7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扩展为征收一切赋税的附加捐,税额由伯克及税吏任意规定,南疆
古族名。清至民国时期对部分仡佬族的称呼。一说为打铁苗。主要分布在贵州平远(今织金县)、永宁(今关岭、晴隆一带)。详见“仡佬族”(572页),“仡僚”(571页)。
抗日战争时期在日本侵略军操纵下伪满洲国与伪蒙古军政府缔结的反共协定。1936年,由伪满洲国外交大臣张燕卿与伪蒙古军政府总裁德穆楚克栋鲁普在新京(今吉林长春)签订。协定主要内容为双方“共同防共,军事同盟
见“锡伯”(2364页)。
明代壮族知名学者。字廷仪。广西宜山人。自幼笃学,博识书传。嘉靖十一年(1532),举进士,历官云南按察司佥事。后称疾辞官返故里,闭门著述,其代表作有《月山丛谈》、《越峤书》等。
见“委兀慎”(1454页)。
阿昌语音译,意为“好儿子”。旧时云南阿昌族地区对村社头人的称谓。原为农村公社时期村寨首领,由村社成员共同推举有办事能力和尽心尽力为村社成员服务的人担当,故名“好儿子”。主要职责是主持村社定期分配耕地,
书名。广西少数民族志。1卷。清初闵叙(号鹤瞿,安徽歙县人,汉族)撰。是书为其到广西督学时,参阅地方志书及采访所获资料写成。内容记述明代及其以前的广西建置沿革、名胜、物产、民族、风情等。对广西少数民族徭
见“阿史那土门”(12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