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昆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瓯昆为※五院部下之一石烈。居北方※乌古地, 《辽史·食货志》: “太宗会同(938—947)初,……以乌古之地水草丰美,命瓯昆石烈居之,益以海勒水之善地为农田。”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瓯昆为※五院部下之一石烈。居北方※乌古地, 《辽史·食货志》: “太宗会同(938—947)初,……以乌古之地水草丰美,命瓯昆石烈居之,益以海勒水之善地为农田。”
534—560北周皇帝。557—560年在位。代郡武川(今内蒙古武川西南)人。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西魏大丞相※宇文泰庶长子。生于统万城,因名统万突。自幼好学,博览群书,善属文,词彩温丽。西
?—1757清代喀尔喀蒙古和讬辉特部(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下属部)贵族首领。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班弟子。乾隆二年(1737),袭札萨克多罗贝勒,授所部副将军。八年(1743),以怠职不赴
见“按出虎水”(1623页)。
即“东川王”(509页)。
即“火不思”(392页)。
河流名。蒙古语称伊克图尔根高勒。以流域土质色黑得名。是黄河支流,位于内蒙古中部。北魏时称荒干水,隋唐时称金河。从大青山流出,西南流经呼和浩特市郊,至托克托县河口镇入黄河。长约219公里,可溉面积50余
瑶语音译。亦称“班律”,俗称“石牌法律”。解放前广西大瑶山瑶族各个石牌组织(有以村寨为单位或若干村寨联合组成)制定共同遵守的法律条文。各个石牌组织所制定的条文多少不一,少则数条,多则十数条。条文虽简,
?—1365东察合台汗国第二代汗。《明史》称别失八里王。又译亦里牙思火者。蒙古族。※秃黑鲁帖木儿汗之子。1363年继位。为恢复对河中地区(今阿姆、锡尔两河之间地)的统治,于1365年5月22日在塔什干
渤海王国置。为中京显德府汤州辖县之一(一说为州附郭县),县治故址今有人说在今吉林省敦化县西北之额穆。辽灭渤海后,其民似先被迁居今辽宁辽阳市西北,辽圣宗统和三年(985,一作四年),再迁至辽西,置灵山县
见“佐领”(108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