甫门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五年(1407)正月,纳木里河女真野人首领白百舍等来朝,与纳木河卫、哈鲁门千户所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作佛尔们河卫,并说该河在吉林城(今吉林市)南45里。出库今有据此定在吉林市南一带纳窝集。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五年(1407)正月,纳木里河女真野人首领白百舍等来朝,与纳木河卫、哈鲁门千户所同时设立,《满洲源流考》作佛尔们河卫,并说该河在吉林城(今吉林市)南45里。出库今有据此定在吉林市南一带纳窝集。
清朝武官。蒙古正蓝旗人。卓特氏。世居巴林地方。天命三年(1618),从阿巴泰贝勒征明,攻抚顺,取广宁,败明兵于沙岭。天聪三年(1629),随太宗征明,至通州。继随俄罗寨臣等败明经略袁崇焕兵。又同讷门哈
见“虎儿文卫”(1385页)。
见“栏子马”(1577页)。
西夏文译佛经。译自后秦鸠摩罗什译本。西夏文译者佚名。一为木刻梵夹本,存卷3。卷首有元代皇帝印经祝赞。现藏北京图书馆。一为泥金写经,绀纸金书,存6卷,前有道宣述弘传序,藏法国巴黎图书馆。一为木刻本,有西
有关外商于西藏进行贸易应遵守之规定。乾隆五十八年(1793)善后章程规定:准许在藏居住贸易的巴勒布、克什米尔等进行兴贩,由其头目按名造册,存驻藏大臣衙门备查;巴勒布商民每年准贸易3次,克什米尔商人每年
见“兀提剌耳”(111页)。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的重臣。据《新唐书·南诏传》:“为三个※清平官之一,职位在※布燮之下,※酋望之上,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之宰相也。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尚兼任※九爽、※三托之官。
明代藏区卫所名。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置。辖地在今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境。十七年(1384),明廷遣使赐长河西千户若判等97人绵布各二疋。其地通过传统茶马互市加强与内地政治、经济、文化联系。初,每年
见“舐碱鹿”(1883页)。
书名。元翰林国史院撰修。卷数及起讫月日不详。元太祖、太宗、定宗、宪宗四朝,初无实录。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十二月,翰林承旨撒里蛮奏请命翰林国史院纂修,从之。成宗大德七年(1303)十月,诸实录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