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兵
见“马甲”(154页)。
见“马甲”(154页)。
怒语音译。参见“提其辽”(2193页)。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之重臣。据《新唐书·南蛮传》:其职位在※久赞之下,※正酋望之上,犹试官也,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尚可兼任※九爽、※三托之官。
见“哈烈”(1630页)。
北魏宗室。字道岳。鲜卑元氏(拓跋氏)。任城王※拓跋云子,※元澄之弟。孝文帝时,自中大夫迁员外常侍,转步兵校尉。因安定王元休丧期游猎,免官。后从征沔北有功,任左中郎将,兼武卫将军。太和二十三年(499)
古代东南越人一支。秦汉时分布于今福建省境及浙南、赣东部分地区。其族源由来存有不同看法:越国南迁遗族;土著与外来结合;土著说,等等。很早已从事农业生产,擅长造船航海及习水战,有断发文身之俗。其首领无诸秦
河流名。与左江流域同为壮族聚居区,故常以左、右江代表壮族地区。左江主要是侬峒地,右江主要是黄峒地。发源于云南广南龙山,流至百色纳澄碧河后称右江,经田阳、田东、平果、隆安,至邕宁宋村(亦称合江村)与左江
水名。洮儿,又写作洮尔、滔尔、淘尔、陶尔。始见于南北朝时史书,时称太鲁水(一作太岳鲁水、太沵水);唐称他(它)漏河(所指包括今洮儿河注入嫩江后之嫩江下游流段,有时还包括第一松花江);《辽史》作挞(他)
1620—1639清初将领。满洲正红旗人。董鄂氏。※和硕图额驸之子。天聪八年(1634),袭父三等公爵。九年,命专管四牛录。崇德元年(1636),封其所尚公主为固伦公主。三年,任纛章京。四年,随贝勒岳
苗族传统兵器。用铜铁之细砂,合以毒药,放入空筒内。战斗时可揭开筒盖,抛撒敌方。敌人遇砂中毒,即刻失明、搔痒,毒入体内,可致死亡。属苗族武术“神打”类,“神打”,有神助之意。湘西、黔东地带盛行。
见“拂涅部”(137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