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为宣慰使属员。职掌衙门案牍和管辖吏员,处理官府日常事务。元代秩从六品,明代为从七品。参见“宣慰使”(1747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皆设有瓦里。耶鲁兀也为辽世宗※积庆宫下之一瓦里。“耶鲁”可单成词,辽道宗有一※石烈(相当于
吐蕃大臣。出身聂氏家族。赞普赤松德赞(755—797年在位)时人。为吐蕃七大贤臣之第七人。奉赞普命,制定发展吐蕃牧业的法规,令吐蕃每户属民保管并饲养马、犏牛、母黄牛、公黄牛各一头。首倡夏季割草晒干,以
南北朝时期北方部落名。族属不明,居女水(在漠北土拉河西、鄂尔浑河上游)流域,与叱突邻部唇齿相依,周围有高车、柔然、鲜卑部落活动,与北魏未发生臣属关系。以游牧为业。北魏登国三年(388),因道武帝拓跋珪
参见“拉布塔哈”(1371页)。
怒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福贡县怒族对巫师的一种称呼。过去当地怒族人认为这种人不仅能给人驱鬼治病,还能到阴界去把失去的魂魄招回来,但也能摄取人的灵魂致死。所以有些人对他们敬而远之,甚至发生过驱逐和杀害他们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
突厥语atalik音译。原义为“接替父位者”。在※叶尔羌汗国为重要的荣誉官职,是汗或速檀的师傅。中央一般不设此官,只在幼主临朝时设置。成年的汗有时也任命某位王公担任此职。被任命者享有殊荣,如同中原王朝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裴满申、费摩、排磨申、婆由满(懑),《高丽史》作排门异。来源于部名。分布婆多吐水(通说为黑龙江省境蜚克图河)、蒲(婆)卢买水(今黑龙江木兰、巴彦县交界处之白杨木河,又名布雅密河
州名。隋置,治所在今甘肃省酒泉市。大业初废。唐武德二年(619)复置。大历元年(766)为吐蕃所据,宋代被回鹘占领。宋景祐三年(1036)入于西夏,置蕃和郡。元置肃州路总管府,明改肃州卫,清仍置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