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社采风图考
清台湾高山族风土志名。六十七(即六居鲁)撰。作者乾隆时为朝议大夫,官户科给事中。乾隆九年(1744)三月曾奉命赴台湾巡视,留任2年。其间搜集大量有关台湾“番社”风土人情及物产等资料编写成此书。共1卷,原书已佚,现有《艺海珠尘》、《昭代丛书》、《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等辑本传世。因其取材广泛,叙事具体,多为后人引录,是研究清代台湾高山族社会历史之珍贵资料。
清台湾高山族风土志名。六十七(即六居鲁)撰。作者乾隆时为朝议大夫,官户科给事中。乾隆九年(1744)三月曾奉命赴台湾巡视,留任2年。其间搜集大量有关台湾“番社”风土人情及物产等资料编写成此书。共1卷,原书已佚,现有《艺海珠尘》、《昭代丛书》、《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等辑本传世。因其取材广泛,叙事具体,多为后人引录,是研究清代台湾高山族社会历史之珍贵资料。
阿拉伯语。又译为刁完,其义有二:一、国家中央行政机关或政府办公处;二、诗集或词汇。
即“完颜挞懒”(1159页)。
以女儿名同母名世代相连的命名制度。产生于母系氏族繁荣期。其时,氏族和家族均以女子为核心,实行望门居和从妻居的对偶婚,丈夫不算妻方氏族成员,子女血统和世系只能依母亲计算,通行母女连名和母子连名。即女儿和
?—1765清乾隆年间乌什起义首领。又译赉哈木图拉、赖黑木图拉、喇依罕木图拉。维吾尔族。新疆乌什人。四品伯克额色木图拉子。乾隆三十年(1765)二月,奉乌什办事大臣素诚、阿奇木伯克阿布都拉命,运送沙枣
见“乞伏国仁”(124页)。
见“从太山”(321页)。
书名。清曹树翘(字春林,上海人)撰。20卷。作者为云南布政使梁敦怀幕僚时作此书。有嘉庆十五年(1810)五华山馆刊本、《申报馆丛书》本,《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8帙亦载之,惟未全。书分事略、考据、传记、
918—967辽代大臣。字寅的哂。契丹族。为令稳萧塔列子。其先世于遥辇氏部落联盟时期为本部夷离堇。史载其貌魁伟,臂力过人。辽世宗时,娶明王耶律安端女蔼因翁主。穆宗应历初年,以妻参与谋乱,另娶太宗次女嘲
见“赤峰县”(1013页)。
羌族土司官印。铜质、正方形,印面长宽各7.9厘米,厚1.9厘米,椭圆形长把钮,连柄通高10.2厘米。重1250克。印文前半部为汉字篆刻朱文,后半部为满文朱文,文曰:“长宁安抚司印。”印背钮右侧阴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