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腊切
清代云南基诺山巴普寨基诺族首领。地位显赫,曾娶7个妻子。清雍正(1723—1735)时,整个后半山地区各村寨都向其纳贡服役,砍柴、挑水、做饭由扎果、扎垒二寨负责,盖房用草排和竹笆也有固定村寨。据说18世纪30年代攸乐同知建攸乐城时尚在世。一说即雍正年间清政府委任的基诺族土目※叭竜横。
清代云南基诺山巴普寨基诺族首领。地位显赫,曾娶7个妻子。清雍正(1723—1735)时,整个后半山地区各村寨都向其纳贡服役,砍柴、挑水、做饭由扎果、扎垒二寨负责,盖房用草排和竹笆也有固定村寨。据说18世纪30年代攸乐同知建攸乐城时尚在世。一说即雍正年间清政府委任的基诺族土目※叭竜横。
见“分龙节”(323页)。
1608—1692明末清初云南丽江土官。纳西族。字昆仑,号台美。纳西族名阿寺阿春。土知府※木增(阿宅阿寺)长子。明天启四年(1624)袭父职。崇祯十年(1637),备马匹方物差人赴京进贡请典。时蒗蕖阿
僜语音译。解放前西藏察隅地区僜人使用的一种铁砍刀。是最重要的生产工具和防身武器。多由相邻地区传入,部分自行加工。刀长约50厘米,宽约8厘米。用长方形木板刻出凹槽,每隔约2厘米绕数道细铁(铜)丝,即为刀
壮族民间伦理长歌。因用五言勒脚欢(壮歌的一种)的形式写成,亦称《欢全扬》。流传于广西隆山(今马山)、上林、都安、忻城等地。原为“方块壮字”抄本。整理后,共2100行,分《天下不公平》、《天下众财主》、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进食时不得将已入口之食物吐出,据约翰·普兰诺·迦宾尼《蒙古史》载,如果这样做了,就要在帐幕下挖一个洞,将人从洞里拖出来杀死;也不得将酒、乳等饮料倾出器皿,否则就会招致雷电将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多隆武卫,并说清代齐齐哈尔东有多隆武噶珊,与屯河(今汤旺河)相近。
见“头克汗法典”(632页)。
明哈密都督。故右都督※把塔木儿子,忠顺王※罕慎之弟。畏兀儿人。弘治元年(1488)自兄被杀后,率众暂住边地。次年,明廷命将回赐罕慎的马驼价物给之。十月,袭都督同知职。五年(1492)受诏与都督佥事阿木
金代契丹小字墓志。为一合。刻于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九月。出土于河北省兴隆县梓木林子村附近金墓。此墓于1942年为当地农民挖开,墓志弃置原地无人过问,不为学界所知。1954年被原热河省博物馆在调查
见“姚兴”(11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