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捕清吏司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有逃匿旗人,以“逃牌”向该衙署投递,一则咨刑部,同时报所署地方衙门查拿、审讯、定罪;各省缉捕“逃旗”之人,亦册报刑部,由该司核办。设满、汉郎中各1人,满洲员外郎1人,满、汉主事各1人,另有经承、笔帖式等职。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有逃匿旗人,以“逃牌”向该衙署投递,一则咨刑部,同时报所署地方衙门查拿、审讯、定罪;各省缉捕“逃旗”之人,亦册报刑部,由该司核办。设满、汉郎中各1人,满洲员外郎1人,满、汉主事各1人,另有经承、笔帖式等职。
见“呼韩邪单于”(1391页)。
?—1850清代彝族土司。四川凉山阿都正长官司兼副长官司(治今四川凉山州普格县西北鱼水坡)长官都太凝之孙。道光七年(1827)袭祖父之职。在任期间,为政较开明,时称其“薄赋敛,课农桑,勤耕读,开草莱,
又作“九脚白旗”、“九游白旗”、“九斿大旗”、“九足白旄纛”。指有九条飘带的纯白大旗。古代蒙古人崇九尚白,以九为重,以白为吉,故此旗寓高贵吉祥之意。1206年,铁木真于斡难河(今鄂嫩河)源头召集贵族大
见“迺贤”(1347页)。
即“白纳查”(600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九年(1754),汗车凌从子刚多尔济自准噶尔地区率众千余户归清,封札萨克多罗贝勒,建旗。初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年(1758
大成国农民革命领袖之一李文彩(永淳壮族)的称号。参见“李文彩”(1028页)、“大成国农民革命”(101页)。
19世纪末20世纪初著名蒙医。达来王旗人。以藏文著《四部医典诠释》(藏文名《朱西塔吉德》,手抄本)、《四部医典诠释·诃子串珠》(木刻本,870页),对《四部医典》作了注释,纠正了元登著《四部医典奥词解
又称补子、补服。清代官服外褂所缀表示职官差别的补子,故名。满汉官员皆有。官服外褂为圆领、对襟、平袖、过膝、四面开禊。因绣于前胸后背部,也叫“背胸”,前后一般各缀一块方花布,文官上绣鸟,武官上绣兽。清代
见“长泊”(364页)。